首旅酒店: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4-21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20-01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红女士、张润钢先生、孙坚先生、
卢长才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办理存款、
信贷、结算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财务
公司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目前,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
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将自动续延一年,协议的
其他主要条款无实质性变化。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20 亿元人民币,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设立的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成员
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获得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195 号),于同年 4 月 23 日领取《金融
许可证》,2013 年 4 月 28 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
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67277004G。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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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比例如下:
(一)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 113,270.325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56.6352%;
(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25,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12.5%;
(三)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25,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
例 12.5%;
(四)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25,000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2.5%;
(五)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11,729.675 万元人
民币,出资比例 5.8648%。
财务公司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郭永昊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8 号 9 层
注册资本:20 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
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公司
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
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
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经与财务公司友好协商,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类型与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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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
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 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提供贷款服务。 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
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免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
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
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等表外
业务或中间业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
务费。
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就财务公司与公司的金融服务
交易做出限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 4.其他金融服务
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每年将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综合金融平台,
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这些业务均是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10 名董事中 4 名关联董事周红女士、
张润钢先生、孙坚先生、卢长才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
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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