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一名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一名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出变更一名董事会成员,推荐霍岩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我们经过查阅审核霍岩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不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董事选任的有 关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形;董事会提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霍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选举通过。 独立董事:韩青 梅慎实 姚志斌 朱剑岷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