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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
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
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

示时间为自 2019 年 4 月 19 日起至 4 月 28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
人对纳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 。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首旅
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1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4、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
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
记 8,831,660 股。
    6、2020 年 4 月 30 日,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
记 500,000 股。
    8、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对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7,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9、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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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决定每股派发 0.07 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鉴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成,根据《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
调整方法如下:P=P0 -V。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
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P =(P0 -V)=8.18-0.07=8.11 元/股
       3、调整情况
       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8.18 元/股调整为 8.11 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7月17日实施完成,根据《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11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监事

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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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系因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20年7月17日实施完成所致,该调整方法、
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18元/股调整为8.11元/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除本次回购注销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依法就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及价格
调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

尚须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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