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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2022-03-3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首旅酒
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 2021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查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年

度审计报告,由于公司与关联方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

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

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很小,对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且未有损害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携程上海等关联方存在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相

互提供服务的上下游企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是纯粹的经营行为,这

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较小,对

公司经营无实质影响。

    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

响,且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1 年公司获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财物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审阅了 2021 年公司从首旅集团及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获得的财物资

助事项的相关文件及公司审计报告,发生额度在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范围内,该

财物资助主要用于公司部分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了公司资金的融通效率,补充

企业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作用,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同意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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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已在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 2022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资
料,独立董事对该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与研究,认为该议案涉及的交易符合有关
上市规则与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固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和偶发
性日常关联交易共计 14,000 万元;预计 2022 年度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因公
司董事担任关键管理人员而认定为关联方的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3,000 万元。
    2、关于 2022 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
交易
    2022 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
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获得预计总额度 25 亿元以内
的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金需求。
    其中:首旅集团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要,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全部独
立董事认可,经依法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亦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
本次交易行为符合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梅慎实、李燕、姚志斌、朱剑岷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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