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聘任公司两名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22-10-2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董事会聘任公司两名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现对董事会聘任公司两名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姜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1、根据姜晓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
有关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姜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关于聘任张淑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1、根据张淑娟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有关
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淑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 梅慎实 李燕 姚志斌 朱剑岷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