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3-3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首旅酒
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2 年旅游行业仍处在下行周期,公司经营压力巨大。面对艰巨的外部经
营环境,公司坚定推进“发展为先、产品为王、会员为本、效率赋能”四大核
心战略,夯实基本面,努力提升运行效率、降本增效、抢抓收入,积极适应市
场需求进行业务和产品调整。基于公司全年的安全平稳运行,独立董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领取的薪酬无其他异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公司拟从首旅集团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金需求。
我们已经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查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往年的相关文件
与交易明细,认为 2023 年度申请获得的资助额度符合公司预计的经营需要,该
事项未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该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查,并查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由
于公司与关联方都属于旅游服务行业,企业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存在相互提供
服务的需求,因此这类关联交易不可避免。
2022 年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整体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相比占比很小,对公
司经营无实质影响,且未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合理,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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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企业通过 OTA
平台为公司输送客源,同时公司支付关联方销售佣金的业务。该关联交易是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且未有损害公司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
我们对该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查,2023 年度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理,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属于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需要,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综合金融
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
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我们对该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上一个协
议期发生的业务进行了审核,认为均是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发生。
董事会本次续签协议时,同时修订了《公司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和《公司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
的风险防控预案》,更好地保障业务的规范开展。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
避表决,我们同意本续签协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与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2023 年度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
易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进行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
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
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
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财务公司提供财务资的资金使用费率
以不高于市场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我们对该事项已进行了事前审查,这些业务均是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
进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发生。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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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七、关于 2022 年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要求,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2022 年与控股股东没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
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使用情形。
八、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方承诺履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他方所做的相关公开承诺均有效履行,2022 年
年度报告中详尽披露了各个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控股股东积极推动承诺事项的
进一步的实施。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方承诺履行情况事项无任何异议。
独立董事: 梅慎实 李燕 姚志斌 朱剑岷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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