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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旅酒店: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公告2023-03-31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23-013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周红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周红

董事无法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周红董事因无法联系,无

法履职,未出席本次董事会,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白凡、孙坚、袁首原、张聪已回避表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办理
存款、信贷、结算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
准财务公司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协议到期后,公司于 2020 年 4 月与
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目前该协议即将到期,根据《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就《金融
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内容进行重新约定,拟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1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20 亿元人民币,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设立的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
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195 号),于同年 4 月 23 日领取《金融许
可证》,2013 年 4 月 28 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67277004G。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
比例如下:
    (一)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 113,270.325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56.6352%;

    (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50,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25.00%;

    (三)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25,000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2.5%;

    (四)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 11,729.675 万元人
民币,出资比例 5.8648%。
    财务公司工商登记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郭永昊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8 号 9 层
    注册资本:20 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公司
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

                                    2
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
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经与财务公司友好协商,由其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业务类型与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
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
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
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
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和发
展需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或其子公
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
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
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要求,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
理业务、票据承兑等 。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
立的协议。
    就本条所述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


                                   3
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综合金融平台,
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这些业务均是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10 名董事中 4 名关联董事白凡、孙坚、
袁首原、张聪已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首旅集
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五、 与财务公司 2022 年发生的业务情况
        1.存款业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每日最
关联                                                           期初          本期合          期末
             关联关系       高存款        存款利率范围              本期合计
方                                                             余额          计取出          余额
                              限额                                  存入金额
                                                                               金额
          受同一母公司控
财务
          制及本公司参股    159,028 0.525%-2.025%             19,378    441,312   450,172   10,518
公司
              公司
合计            /                /                      /     19,378    441,312   450,172   10,518


   2.贷款业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贷款额        贷款利率范       期初                  本期合    期末余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本期合计
                               度              围           余额                  计还款      额
                                                                 贷款金额
                                                                                  金额
           受同一母公司控
财务公
           制及本公司参股    123,000       3.00-3.40%       69,300     21,000      85,300    5,000
  司
               公司
 合计               /                 /             /       69,300     21,000      85,300    5,000



                                              4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业务类型          总额       实际发生额

                受同一母公司控
财务公司        制及本公司参股       授信业务           123,000         5,000
                公司



    六、 公司制度完善及保障
    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北京首旅酒店(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和《北
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的
风险防控预案》,做到制度上予以完善和保障。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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