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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乐科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20-04-14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 2020-008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1.26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
 之日起计算)。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
 行 42,100,875 股的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价格人民币 2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09,999,991.25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8,189,999.83 元(含增值税 1,029,622.64 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91,809,991.42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388,171.88 元(含
 增值税 588,009.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096,055.6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7]
 验字第 9005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截止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            已使用    投入进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额          金额        度
       量子通信技术数据链产品产业化
  1                                         61,805.00   43,805.00        22,812.03     52.08%
       项目
 2     自主可控计算平台产业化项目            28,006.00      12,406.00     7,452.80     60.07%
       增资上海凡卓,用于智能指控终
 3                                           30,080.40      12,535.80             -           -
       端及平台建设项目
 4     偿还金融机构债务                      30,256.80      29,462.90    29,462.90       100%
                  合 计                150,148.20     98,209.70    59,727.73           -

   (二)截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12,717.88 万元(含余额
利息)。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9 月 15 日和 9 月 26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共转出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 亿元闲置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
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5 亿元,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共转出 2.9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9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
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6 亿元,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共转出 1.25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258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0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
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共转出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公司决定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6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1)本次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3)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
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4)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
监管要求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 监 事 会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最 高 额 度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
2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
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