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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乐科技: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 2021-01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 1994
年 3 月,2013 年 12 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
首席合伙人:祝卫先生。
    2020 年末,合伙人 71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300 余人。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64,096.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4,723.4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755.86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3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 5,99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家数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

    中天运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序号                        诉讼主体                             目前进展

    1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尚未开庭审理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未受到过
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马晓红,1997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5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19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 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庞勇,2007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志良,199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开始在中天运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担任本
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序                 处理处      处理处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罚日期      罚类型
                                                      因在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中国证券监    年报审计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部分审
                  2021 年     行政监    督管理委员    计程序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1       马晓红
                  3月         管        会湖北监管    则》的相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局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湖北
                                                      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2         庞勇                                未受到过相关处罚
3       张志良                                未受到过相关处罚

        3.独立性
        中天运及项目合伙人马晓红、签字注册会计师庞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
志良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收费 12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 10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 20 万元),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求和中天运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120 万元(包括 12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
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
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审计执
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对公司业务熟悉、便于沟通、收费合理,公司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恪守
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
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
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将拟聘中天运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