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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乐: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2-06-03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凯乐          公告编号:临2022-055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主债权本金 14065 万元(包括重组本金 13400 万元及因债务

人违约未豁免其债务 665 万元),及本案涉及的债权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本案

审理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基本案情及进展情况

    2022 年 5 月 31 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

乐科技”)全资子公司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盛长安”)

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送达的湖南盛长安与中国华

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2022)

湘 01 民初 264 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因合同纠纷一

事于 2022 年 4 月向长沙中院提起诉讼,长沙中院已同意受理本案。截至本公告

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1、原告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开福

区五一大道 976 号,负责人:龙志林,总经理。
    2、被告基本情况
    被告一: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凯乐通信”),住所

地: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法定代表人:朱弟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00767428627P。

    被告二: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文

昌阁街 7 号湘雅路街道办事处 106 房,法定代表人:朱弟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88036729L。

    被告三: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城关,

法定代表人:朱弟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068013876。

    被告四:朱弟雄,男,汉族,户籍地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光明路**号,身

份证号码:4224231955********。

    3、诉讼机构所在地:长沙

    4、案件事实及诉讼理由

    2020 年 1 月 8 日,原告与凯乐科技、凯乐通信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

定凯乐科技将其对凯乐通信的 24665 万元债权转让给原告,对价为 24000 万元。

其后,原告分别与凯乐通信、湖南盛长安签订两份《主债权协议》,确认凯乐通

信、湖南盛长安应偿还的主债权本金为 24665 万元,原告给予 24 个月的债务履

行期(2020 年 3 月 27 日至 2022 年 3 月 27 日),凯乐通信、湖南盛长安应在履

行期内分期偿还全部主债权本金,其中自债务履行期起始日起满 12 个月累计偿

还主债权本金不得少于 4800 万元、满 18 个月累计偿还债权本金不得少于 9600

万元、满 24 个月累计偿还主债权本金不得少于 24000 万元。如能按期偿还债权

本金并支付债权宽限补偿金,则原告可以豁免剩余主债权本金 665 万元,否则原

告有权拒绝豁免。同时,凯乐科技、凯乐通信应以未清偿主债权本金为基数,在

每自然季度末月的 20 日向原告支付债权宽限补偿金,债权宽限补偿金比率为年

利率 9.5%,并约定了违约责任和担保措施。凯乐通信、湖南盛长安未按规定按

期偿还主债权本金或支付债权宽限补偿金的,原告有权将债权宽限补偿比率提高

至 18%/年,并要求凯乐通信、湖南盛长安按日万分之五支付主债权违约金和债

权宽限补偿违约金。

    为保障债务按期偿还,各被告提供了担保,具体为:(1)原告与湖南盛长
安签订了两份《抵押协议》,约定湖南盛长安以名下位于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栖
凤路的“凯乐微谷”项目 1 号栋 198 套现房(己出售 75 套,剩余 123 套)及

2 号栋 141 套在建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向原告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

记;(2)原告与凯乐科技签订了《质押协议》,约定凯乐科技以其持有的湖南

盛长安 18000 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3)原告分别与

凯乐科技、朱弟雄签订两份《保证协议》,约定该两方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抵押协议、质押协议及保证协议的担保范围均包括前述《主债权协议》项下

的主债权本金、债权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上述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 24000 万元债权转让价款。然,凯乐通信、

湖南盛长安却未按约偿还主债权本金及支付债权宽限补偿金,多次出现拖欠行

为,全部主债权本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到期,但凯乐通信、湖南盛长安仅偿

还本金 9600 万元,至今仍欠付主债权本金 14065 万元,构成严重违约。同时,

原告发现被告涉及多起涉诉案件,且抵押物己被其他债权人查封,严重危及原告

债权安全。根据约定原告有权要求凯乐通信、湖南盛长安立即偿还全部主债权本

金、债权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等款项,并有权行使担保权利。为维护自身权益,

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5、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盛长安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偿还主债权本金 14065 万元(包括重组本金 13400

万元及因债务人违约未豁免其债务人民币 665 万元)、债权宽限补偿金(2022 年

3 月 28 日起的债权宽限补偿金,以 14065 万元为基数,按每年 18%标准计算至全

部主债权本金偿清之日止);

    (2)请求判令被告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盛长安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482765.29 元;立即支付因未按期偿还

14065 万元主债权本金产生的违约金(以 14065 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

准从 2022 年 3 月 28 日起计算至全部主债权本金偿清之日止),并承担原告实现

债权的律师费等费用:

    (3)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湖南盛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市

开福区四方坪栖凤路的“凯乐微谷”项目 1 栋 123 套现房及 2 栋 141 套在建工
程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湖南盛长安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

    (5)请求判令被告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弟雄对上述第 1、2 项中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6、案件进展情况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向长沙中

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凯乐通信、湖南盛长安、凯乐科技、朱弟雄名

下 14189 万元存款进行冻结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等额财产。

    2022 年 5 月 31 日,湖南盛长安收到长沙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

湘 01 民初 264 号和《应诉通知书》(2022)湘 01 民初 264 号。《民事裁定书》

主要内容如下:查封被申请人湖南盛长安名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栖

凤路、权证号为湘(2016)长沙市不动产权第 0065604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

在建建筑物;查封湖南盛长安房名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栖凤路 486 号凯乐

微谷商务中心 1 栋 123 套房屋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冻结凯乐科技持有的湖南

盛长安 100%股权。目前,法院已经根据上述裁定执行。

    目前湖南盛长安已聘请了代理律师积极做好应诉。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湖南盛长安部分在售房产被查封,经营活动受到

一定影响。湖南盛长安已聘请了代理律师积极做好应诉,采取积极措施,减少对

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将督促子公司湖南盛长安全力做好诉讼准备工作,积极应诉,同时

将通过有关途径与原告进行有效沟通、协商。
    3、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规定等及时披露本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2022)湘 01 民初 264 号;

   3、《民事裁定书》(2022)湘 01 民初 264 号。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