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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乐: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2022-11-15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 凯乐           编号:临 2022-109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2 月 17 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通知,债权人湖北鑫轻塑化有限

公司沙市分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荆州中院提出

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

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荆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鄂 10 破

申 1 号之一],荆州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限期为 6 个月的预重整工作。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25)。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荆州中院送达的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决

定书》[(2022)鄂 10 破申 1 号之四],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与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联合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预

重整指导工作。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

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4)。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发布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

披露的《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7)。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发布补充公告,对预重整管理模式、临时管理人联
系方式、信息披露责任人有关情况进行了补充。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补充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8)。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公告,参照相

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

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1)。

    2022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的公告,

在荆州中院的监督和见证下,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评选会议,经评选确定中科控股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控股”)为中选投资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平安”)为备选投资人。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

资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2)。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的公告,

临时管理人就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事项与中科控股进行了磋商,但未就重整投资

协议的具体内容与中科控股达成协议,中科控股来函终止本次投资事宜。临时管

理人决定与招商平安就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事项进行磋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

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3)。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到荆州中院送达的《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2022)鄂 10 破申 1 号之五],荆州中院根据公司临时管理人申请,

决定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延期一个半月,即自 2022 年 9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2022 年 9 月 10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0)、《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1)。

    2022 年 10 月 1 日,公司发布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详见公司

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90)。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发布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2-101)。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荆州中院送达的《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决定书》[(2022)鄂 10 破申 1 号之七],荆州中院根据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申

请,决定对公司预重整期限延期两个月,即自 2022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详见公司于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

限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协助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预重整阶段的相关

工作,同时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等待证券监督部门对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审查

意见,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

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

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

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