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乐: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凯乐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 凯乐 编号:临 2022-121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凯乐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
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 凯乐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697 号),监管工作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 日晚间,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71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
《事先告知书》,公司 2016 年至 2020 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可能触及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上证发〔2018〕9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证发〔2019〕52 号)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情形。按照《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证发〔2022〕1 号)(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则,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规定,向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维护公司正常运行,认真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监管工作,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
通解释工作。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4 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期间,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
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三、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6 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
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
四、你公司应当根据《事先告知书》内容对公司 2016 年至 2020 年定期报告
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自查,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的,应及时更正并披露。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投
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事项,
严格遵守《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准
确、完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
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