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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凯乐: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 凯乐           编号:临 2022-12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量子通信”)为被执行
人;
    ●案件涉及金额: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凯乐量子通信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30317709 元(本金 30000000 元、仲裁费 220089 元、本案执行费 97620 元)及
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利息。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凯乐量子通信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15194270 元(本金
15000000 元、仲裁费 111758 元、本案执行费 82512 元)及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
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凯乐量子通信需承担借款本金
45000000 元及仲裁费、执行费,从而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最终财
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凯乐量子通信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收到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执
行裁定书》(2022)鄂 10 执 1732 号、《执行裁定书》(2022)鄂 10 执 1733 号,
现就凯乐量子通信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有关进
展披露如下: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
    凯乐量子通信于 2022 年 9 月收到荆州仲裁委员会(2022)荆仲字第 29 号《裁
决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仲裁裁
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3 号)。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荆
州中院向凯乐量子通信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2)鄂 10 执 1732 号、《执行
通知书》(2022)鄂 10 执 1733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
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14 号)。
    二、本次执行裁定情况
    1、《执行裁定书》(2022)鄂 10 执 1732 号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
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30317709 元(本金 30000000 元、仲裁费 220089 元、本案执行费 97620 元)及
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当价值的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动产的期限为二
年,查封被执行人不动产、冻结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
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 30 日向本院提出续行
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2、《执行裁定书》(2022)鄂 10 执 1733 号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以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
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北凯乐量子通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15194270 元(本金 15000000 元、仲裁费 111758 元、本案执行费 82512 元)及
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当价值的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动产的期限为二
年,查封被执行人不动产、冻结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
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 30 日向本院提出续行
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凯乐量子通信需承担借款本金 45000000 元及仲裁费、执行费,从而影响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最终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为准。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
事项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
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7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
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披露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重
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比照公司重整时间计划,公司预计难以在 2022 年底前
完成重整工作。
    3、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21.12 亿元。如相关情况未能改善,公司 2022 年
年报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
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鄂 10 执 1732 号、《执行裁定
书》(2022)鄂 10 执 1733 号。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