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乐: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2-12-16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 凯乐 编号:临 2022-127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
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15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
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超过30倍,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71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8)。后续,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收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因公司不能清偿到
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湖北鑫轻塑化有限公司沙市分公司已向荆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比照公司重整
时间计划,公司预计难以在2022年底前完成重整工作。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12月13日、2022
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15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
值超过30倍,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缴纳欠缴税款和滞纳金。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将空白发票上缴至国家税务总局公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
局,税务机关已停止向公司出售发票。公司母公司现有业务已停顿,不存在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告知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8)。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收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湖北鑫轻塑化有限公司沙市分公司已向荆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比照公司重整
时间计划,公司预计难以在2022年底前完成重整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三)媒体报道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告知书》,公司 2016 年至 2020 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
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可能触及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上证发〔2018〕9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证发〔2019〕52 号)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情形。按照《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证发〔2022〕1 号)等相关规则,公司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公司重整申请尚未被法院受理,比照公司重整时间计划,公司预计难以
在 2022 年底前完成重整工作。
3、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9月
30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21.12亿元。如相关情况未能改善,公司2022年年报将
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以外,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
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
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