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凯乐: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 凯乐          编号:临 2022-13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7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情形。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
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可能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
    3、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21.12 亿元。如相关情况未能改善,公司 2022 年年报将
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2005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告知书》,公司 2016 年至 2020 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
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可能触及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上证发〔2018〕9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证发〔2019〕52 号)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按照《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上
证发〔2020〕100 号)、《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
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
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并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可能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
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
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公司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
    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21.12 亿元。如相关情况未能改善,公司 2022 年年报将触
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6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风
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其股票实施
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