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阳光照明 600261 浙江阳光、G浙阳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芳华 戴毅清 电话 0575-82027720 0575-82027721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 办公地址 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人民大道西段568号 电子信箱 fanghua.zhao@yankon.com yiqing.dai@yankon.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6,308,855,390.21 6,339,844,593.77 -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14,420,070.50 3,734,414,994.90 -0.54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1-6月) 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069,275.66 285,439,074.16 -10.64 营业收入 2,366,108,800.70 2,640,300,427.21 -1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8,054,080.98 364,896,508.62 -23.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2,459,280.28 233,009,065.39 12.6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4 9.85 减少2.6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5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25 -20.00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1,41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国有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2.14 466,695,661 0 无 法人 陈森洁 境内自然人 7.95 115,439,778 0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6.25 90,779,195 0 未知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 其他 2.72 39,478,064 0 无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7 34,438,152 0 未知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2.13 30,887,000 0 未知 公司 境内非国有 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12 30,748,393 0 无 法人 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集体 境内非国有 1.50 21,825,055 0 无 资产经营公司 法人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 其他 0.55 7,963,500 0 未知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 其他 0.55 7,963,500 0 未知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前十名股东中,公司第一、第二和第七大股东为公 司一致行动人。第四大股东为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回购股份的专用账户。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有无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66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38%,主要是受新型冠状 病毒疫情和代工大客户销售同比下降超过 40%的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8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3.80%,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持有长城证券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9,797.10 万元,本期持有长城证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93.8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64%。报 告期内,公司 LED 产品收入 222,337.70 万元,占比 95.19%,传统节能灯产品收入 11,233.90 万元, 占比 4.81%。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达到了 34.52%,较上年同期增加 4.35 个百分点,一是对部 分产品和客户进行了优化,对原材料采购价格实施了有效管控;二是受人民币贬值影响,对公司 出口收入的美元结算价格带来了有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产生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新管理层将继续坚 定公司自主品牌战略的实施。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在集团技术创新中心的推动下, 加速了产品的智能化发展。公司重视自主品牌和自主产品的拓展,自主品牌的收入占比继续提升。 同时,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获得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照明工 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公司加大了对工程新领域的布局。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加大了自动化设 备的投入和升级,提高了制造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了劳动力用工人数。并通过 IT 信息 化与物联网结合的技术手段,积极推动阳光智能制造工厂的升级改造,为更稳定的质量水平 和更优的交货水平打好了基础。 下半年以至未来较长时间内,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投入,细化渠道建设,建立一定规模的自 主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未来产品将朝着智能化、光品质、科技感、平台 化与模块化的方向发展,开发具有创新型和差异化的自主产品,提升公司自主品牌的辨识度和美 誉度。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预收款项 81,676,706.04 51,943,199.68 合同负债 81,676,706.04 51,943,199.68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本次调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调整,未调 整发生额,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