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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1,452,102,930股扣减公
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后的1,412,624,866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927,546,932.9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的股数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截至 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39,478,064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52,102,930 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
39,478,064 股后的 1,412,624,866 股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423,787,459.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87.45%。如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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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分红政策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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