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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1-00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
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本着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各类减值 10,080.85
万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87.44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316.81
万元,计提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2461.09 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0.65
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计 1,914.86 万元。共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0,080.85 万元。
    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上述资产
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87.44 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4,316.81 万元。
    3、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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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
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
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2,461.09 万元。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
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准备
400.65 万元。
    5、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持续经营的
基本假设,结合资产特点,对资产组未来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测算,将
测算结果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均高于未来可收回金
额的测算结果,故存在商誉减值迹象,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计 1,914.86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2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以 5,549.74 万
元收购利安分销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形成商誉 2,356.32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计提利安分销有限公司商
誉 441.46 万元。为了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8 号-资产减值》 的有关规定,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聘请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现商誉存在
减值情况。利安分销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与包含商誉的调整后资产组
账面价值相比较后,确认商誉减值准备 1,914.86 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
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0,080.85 万

                                    2
元。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
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本次
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
备。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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