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
卫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核定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有关项目的延续性,下属公司需向银
行借款。根据公司未来的投资计划和经营计划,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下属公司未
来一年的借款额度为 1.96 亿元人民币。
同时,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借款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本次
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未来一年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
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 等法律文书,公
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此议案金额为公司借款的最大额度,不代
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具体发生的借款金额,公司将在 2021 年的定期报
告中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