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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为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5-28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2-02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艾耐特照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约为 630 万
欧元(约人民币 4,505.13 万元,按照担保协议签订当天汇率结算);截止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630
万欧元,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满足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日常融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艾
耐特照明与 HSBC Continental Europe 申请不超过 630 万欧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为艾耐特照明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和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 2022 年公司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28,5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3,000 万元,为资
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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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2-021,临 2022-023)在上述额
度为 2022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
需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
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艾耐特照明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为 5,0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艾耐特照明的担保为 4,505.13 万元,剩
余可用担保额度 494.87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艾耐特照明(欧洲)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08 年 9 月
   (三)注册地址::比利时布鲁塞尔
   (四)主要办公地点:比利时布鲁塞尔
   (五)法定代表人:杨张铭
   (六)注册资本:760 万美元
   (七)主营业务:照明电器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销售网络拓展、仓储、物流、配
   送、售后服务等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852.69            45,568.76
负债总额                          47,964.21            47,499.04

净资产                            -2,111.51            -1,930.2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54,872.80            12,3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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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                         2,595.92                 299.51


   (九)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艾耐特照明 100%的股权。
   (十)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十一)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提供担保金额 630 万欧元,(按照担保协议签
订当天汇率结算),上述担保期限是指银行贷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在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前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保证范围为主
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子公司艾耐特照明的担保,公司作为艾耐特照明
控股股东对子公司艾耐特照明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
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
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笔贷款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
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其担保风险基本可
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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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308.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83%,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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