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 景谷 编号: 2018-05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其 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的位于云南省傣族彝族自治县的如下 5 宗林地使用权和(或) 活立木资产:1、位于碧安乡面积为 7,354.51 亩的林地自评估基准日起未来 32 年使用权资产,以上面积的林木资产,总蓄积为 8,536 立方米,总评估价值为人 民币 564.40 万元;2、位于碧安、益智和威远镇面积为 2,419.25 亩林地自评估 基准日起未来 32 年使用权资产,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02.50 万元;3、位于勐 班、碧安、益智、威远、永平、凤山、民乐镇面积为 33,739.18 亩的林木资产, 上述林木资产,总蓄积量为 103,287 立方米,总评估价值为 1,543.98 万元;4、 位于永平、碧安镇面积为 8,052 亩的造林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林地使用权的剩 余年限),价值总计约为 491 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因国家政策原因,交 易过户完成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 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及附属活立木的预案》;(二)《关 于出售活立木资产的预案》;(三)《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的预案》,同意将如下 4 宗林地使用权和(或)活立木资产出售,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资 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林评字[2018]133 号),拟转让公司经营的位于云南 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碧安乡面积为 7,354.51 亩的林地自评估基准日起未来 32 年使用权资产,以上面积的林木资产,总蓄积为 8,536 立方米,树种为思茅松, 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564.40 万元。 上述林地林木资产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 849,936.32 元、 已计提的摊销为 49,083.20 元、账面净值为 800,853.12 元;2018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 849,936.32 元、已计提的摊销为 51,408.02 元、账面净 值为 798,528.30 元。 2、根据《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拍卖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资 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拟转让公司经营的位于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 县碧安、益智和威远镇面积为 2,419.25 亩林地自评估基准日起未来 32 年使用权 资产,总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02.50 万元。 上述林地林木资产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 1,071,421.57 元、已计提的摊销为 16,145.82 元、账面净值为 1,055,275.75 元;2018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 1,411,810.05 元、已计提的摊销为 16,910.56 元、 账面净值为 1,394,899.49 元。 3、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公司为公司出具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公开拍卖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拟转让公司 经营的位于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勐班、碧安、益智、威远、永平、凤山、 民乐镇面积为 33,739.18 亩的林木资产,上述林木资产,总蓄积量为 103,287 立 方米,涉及树种为思茅松和杉木,总评估价值为 1,543.98 万元。 上述林木资产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 7,482,916.42 元、 已计提的摊销为 0 元、账面净值为 7,482,916.42 元;2018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 计 的 账 面 原 值 为 7,482,916.42 元 、 已 计 提 的 摊 销 为 0 元 、 账 面 净 值 为 7,482,916.42 元。 4、拟转让公司位于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碧安镇面积为 8,052 亩的造林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林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价值总计约为 491 万 元。 上述林地资产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 257,664.00 元、已 计提的摊销为 53,738.18 元、账面净值为 203,925.82 元;2018 年 6 月 30 日未 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 257,664.00 元、已计提的摊销为 56,283.48 元、账面净值 为 201,380.52 元。 上述 4 宗资产林地林木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5、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林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售依法取得并合法 拥有的位于碧安乡、益智乡、民乐镇、永平镇可采伐的人工种植的桉树造林地, 共计 41,592 亩的林地的剩余年限(剩余年限是指原公司与内部员工或第三方签 订的承包管护合同及林木转让、林地管理协议等合同到期后,到 2050 年 12 月 6 日止的剩余年限)使用权及其附属从权利。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 14,903,563.88 元(详情可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为 2018-047 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 4 宗出售资产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及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 4 宗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确保交易对方为不存在关联 关系的第三方,且在确定交易对方并签署正式合同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立足于主产业持续发展经营前提下,有计划的盘活林地林木资产,增 加现金收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及利润水平。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财务结 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因国家政策原因,交易过户完 成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