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18-06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收到公司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
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峰资本”)各自发来的
《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续签一
致行动协议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及《重庆小康控股有
限公司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
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小康控股与澜峰资本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达成一致行动的协议,
就一致行动关系延期 1 年,即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二、本次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根据《合作协议》,小康控股与澜峰资本双方就一致行动关系做
了如下约定:
1、小康控股与澜峰资本一致同意就一致行动关系延期 1 年,即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
2、双方同意,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根据《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
其他相关重大事项需要股东表决的,澜峰资本在行使上市公司的股东
权利时,均应与小康控股保持一致行动,即与小康控股表决意见保持
一致或相同。
3、协议项下的合作,应该在完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一方均不得从事利用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谋求损害另一方、上市公司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股东
的行为。
三、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上述股东《告知函》出具日,小康控股持有公司 9,086,04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00%,澜峰资本持有公司 6,490,054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小康控股和澜峰资本合计持有公司
15,576,1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该《合作协议》
不改变公司原有股权结构,不会造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