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景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2019-03-3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和应付账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部分应收
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4,297,111.95 元,
已经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核销后对公司当年损益不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合计 746,113.08 元,计入公司 2018 年度
营业外收入。
    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保
障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
销坏账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