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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谷:出售资产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19-03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
售包括房屋建筑物、闲置的机器设备及车辆等相关资产。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交易
对象及交易金额尚未确定,后续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当
期财务结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拟出售资产概述
    为了盘活公司资产,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公司拟出
售包括房屋建筑物、闲置的机器设备及车辆等相关资产。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
案》,本次资产出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资产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房屋建筑物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外贸办公大楼于 2001 年 6 月竣工投入使用,地处景谷县城中
心商业地段,于 2017 年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宗地面积 988.4 平方米,房屋建
筑面积 3,625.04 平方米。自 2016 年 5 月起该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2.闲置机器设备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机器设备属于三车间,三车间是公司林化产品加工车间,其
中,松香、松节油生产线于 1980 年建成投产,历经三次较大技改形成年产 3 万
吨松香生产线;松节油精馏生产线于 1998 年建成投产。后因林化产品政策改变、
生产原料缺乏、销售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三车间部分设备处于闲置停产状态。
本次拟出售的机器设备包括:松香、松节油生产线设备及附属锅炉、制桶设备、
松脂运输罐等设备;松节油精馏生产线设备及附属锅炉、松节油贮罐等设备;
原竹胶板生产设备及三四车间部分报废闲置设备。
    3.闲置车辆情况
    2014 年购买的东风牌通勤车一辆,于 2016 年底停用至今。
    (二)标的资产财务账面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                              921.20                   516.53
  机器设备                             2,797.87                    313.15
  车辆                                     20.12                     9.15
          合   计                      3,739.19                    838.83
    注:表中数据取自资产 2019 年 2 月末财务账面数据(未经审计)。
    (三)评估情况
    公司已委托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相关资
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评估方法为市场法及收益法。
评估值总计 1,235.18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912.44 万元,机器设备 315.52 万
元,车辆 7.22 万元。
    具体评估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实物资产价值项目评估报告》(北京
亚超评报字(2019)第 A142 号)。
    三、本次出售的方式及主要内容
   1、出售方式:公司将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采用整体打包或分类打包、拍卖等方式出售。
   2、定价依据:在资产账面价值基础上,参考评估价值,依据市场状况、供
求关系、竞争性谈判情况协商确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议
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的基础上,按照定价依
据,以相关资产出售价格不低于其相应资产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 90%的价格,
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在确定相关正式协议或合同后签字,并由
董事长或董事长安排指定人员办理资产出售过户等相关事宜。
   4、拟出售资产所有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诉讼等不适宜出售的情况。
   5、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正式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合同
正式签署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为公司闲置或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固定资产,不影响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及时收回投入资金,促进公司产业
调整和转型升级。由于尚无明确受让方,交易最终价格尚未确定,最终对公司
财务状况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财务结果的影响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