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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景谷: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1-01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 7 名,参加表决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0 年
度述职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94,294.27 元,年末
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404,574,977.35 元;2020 年度
母公司净利润-8,980,774.99 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5,666,715.62 元。
    由于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决定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内部董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给予独立
董事按照9.6万元/年发放津贴。
    2、内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且
不享有津贴。
    3、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
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
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并根据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
胀水平做相应调整。
    基本工资、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其中 2021 年度董事薪酬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3,5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授权有效
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
注册    区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 25 号地块昆
                                            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 201 号
地址    明电子信息类工业标准厂房(一期)
        2 幢 9 层 901 号 904 室
      注:公司注册地址最终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2、《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云南)自 第五条 公司住所:云南省景谷
        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信息产 县林纸路 201 号
  1     业基地 25 号地块昆明电子信息类工
        业标准厂房(一期)2 幢 9 层 901 号 邮政编码:666400
        904 室;邮政编码:650000。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即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十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梁丽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聘任梁丽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十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许琳、曾安业、刘皓之、林文刚回避表决。
    同意在不超过 3,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
相关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十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云南景谷林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专项说明》;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十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施谦先
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
度报告》;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