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已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及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审计
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
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牛炳义、李红红、施谦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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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牛炳义: .
李红红: .
施 谦: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