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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城建: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3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9-1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 年 4 月 11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4 名

监事,实到 3 名监事,监事王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汤舒畅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

地反映公司 2018 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工作的意见如下:

      (1)2018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

制度完善。公司董事、经理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权,未发现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了 2018 年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出具

的财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审阅了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良好。

    (4)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审议了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要求。

    (5)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了

就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监事会认为城建集团变更承诺事项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

益的情形。

    (6)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

怀柔区城中村棚改项目,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 1,443,772,623.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186,602,793.86 元,减去本年分配现金股利 438,771,200.00 元,减去

本年支付“17 京城投 MTN001 永续债”利息 64,300,000.00 元,减去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以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4,377,262.34

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82,926,954.92 元。

    本公司拟以总股数 156,704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

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 37,608.96 万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 4,428,202,732.05 元,其中股本溢价

4,422,540,803.59 元。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6,704 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31,340.80 万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188,044.80 万股,母公司资本公积减至

4,114,794,732.05 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及 2017 年 5 月修订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

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19-13 号公告。

    以上议案 2、4 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