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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建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0-1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4 月 29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含)人民币 50 亿元的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项如下:

      1、发行主体: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为不超过(含)

50 亿元人民币,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在完成必要的注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

期发行的方式;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
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4、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发行期限;

    5、利率形式:固定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

定;

    6、发行方式:簿记建档、定向发行,可在取得批文后 2 年内分

期发行;

    7、担保措施:无担保;

    8、决议有效期: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

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取得批复后 24 个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

册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批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及其他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含权设计、票面利率

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点、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

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

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一

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

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定向债务融资
工具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

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2020-2021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如下对外担保:

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

及联营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37亿元(含)的任一笔担保,其中对

全资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100亿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

额不超过30亿元(含),对联营公司担保发生额不超过7亿元(含)。

若担保发生额超过137亿元或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仍由股东

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

可以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在预计的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可以对不同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

度。上述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相互调剂使用。
    2、联营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专项使用,与其他联营公司预计担

保额度不相互调剂使用。

    3、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

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

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议案所涉及的担保均为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拓展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联营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保证各公司的持续、稳

健发展,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18号公告。

    五、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20号公告。

    以上议案二、三、四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 2020-20 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