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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建发展:城建发展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1-10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

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

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预计实施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

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