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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建发展:城建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2-13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4 月 28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6 人,独立董事李明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

委托独立董事胡俞越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陈代华主持了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2022-2023年度担保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如下对外担保:

自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发生额不超过65亿元(含)的任一笔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发

生额不超过50亿元(含),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不
超过15亿元(含),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若担保发生额超过65亿元或其他须由股

东大会审批的担保仍由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及本授权有效期

内进行如下调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为全资子

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可在为控股子公司相对应的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在调

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

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

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独立董事就担保授权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议案所涉及

的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拓展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保证各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且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该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2-14 号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
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拓展黄山市场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二级企业(以下

简称“首旅集团”)及北京首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公司”)

在安徽省黄山市共同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负责黄

山区域市场项目投资运营。

    合资公司暂定名黄山首联发展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

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0000

万元,占合资公司66.67%股权,首旅集团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0万元,

占合资公司16.67%股权,首农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0万元,占合

资公司16.67%股权(上述股权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实际股权比例按

2/3、1/6、1/6计算)。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设立公司运营黄山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黄山市黄山区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公

司,对东黄山国际小镇进行后期管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

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股权比例10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设立公司运营临河项目商业地块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与北京昌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首

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竞得“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临河村棚

户区改造土地开发 C 片区 SY00-0007-6057 等地块”(以下简称“临河
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合作协议约定,临河项目商业地

块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为加快商业地块开发建设,同意公司出资设

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具体运营。

    项目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股权比例 100%。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对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2 亿元人民币一次性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城

建兴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北京城建兴顺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 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