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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城建发展:城建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09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2-40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9 月 8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

会董事 6 人,实际参会董事 6 人。董事长储昭武主持了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

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

规定。我们同意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拟启动 2022 年公司债券融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拟定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含

50 亿元)人民币,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设置含权条

款。具体期限方案、含权条款设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固

定利率,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

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偿还

有息负债、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普通住宅、保障房等)和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并最

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审核确认的用途为准;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与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法律法规规

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进行;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担保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上市;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

为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

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高公司

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

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发行期

限及含权设计、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担保安排、评

级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

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

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

文件等);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等事宜,并根据

进展签订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

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

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存续期管理有关

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41 号公告。



    以上议案一、二、三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 2022-41 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