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67 公司简称: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6,310,683.35 元,根据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8,631,068.34 元,加上公司上年度未分配利润 1,314,612,454.20 元,扣除 2017 年 6 月分配的现金股利 48,276,592.1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19,733,073.48 元。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现有总股本 965,531,8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5 元(含税),总计可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 48,276,592.1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2017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正药业 60026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锡飞 张敏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华浙广场1号19层B座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 号 电话 0571-85278141、0576-88827809 0576-88827809 电子信箱 stock600267@hisunpharm.com stock600267@hisunpharm.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产销全价值链、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多地域发展的综合性制药企业。根据中国 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公司 主营化学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具体包括:化学原料药业务、国内制剂业务、 生物药业务和医药商业业务,其简要情况如下: 1. 化学原料药业务:原料药以外销和合同定制生产两大模式为主,销售市场以欧美规范药政市场 为主。 2.制剂业务:涵盖抗肿瘤、抗感染、抗结核、保肝利胆等治疗领域,自有品牌制剂的销售以国内 市场为主,并逐步开拓国际市场。 3. 生物药业务:管线产品涵盖自身免疫疾病、抗肿瘤、糖尿病等治疗领域。 4. 医药商业业务:全资子公司省医药公司从事第三方药品的纯销、分销及零售业务(含连锁药房、 电子商务等)。此外,还包括海正辉瑞在过渡期内分销和推广按照合资协议由辉瑞公司拟注入海正 辉瑞相关产品的业务(该业务在过渡期结束后将转为公司的自产制剂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料药及自产制剂的采购模式 公司是国际药政市场中非专利药生产商的原料药供应商,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商需经过 FDA 或 EDQM 及辉瑞、礼来等大客户的评估审计认可;而公司自产制剂所用主辅料以及自用原料药亦需 符合 GMP 的相关要求。 (2)医药商业业务的采购模式 公司医药商业业务主要包括省医药公司的第三方业务以及海正辉瑞在过渡期内推广辉瑞产品的业 务。省医药公司的第三方业务的采购主要通过直接向制药企业或其代理商采购药品来进行。海正 辉瑞制剂产品及原料主要向母公司海正及辉瑞公司采用订单方式采购,主要供应商为辉瑞制药有 限公司、惠氏制药有限公司、辉瑞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PFIZER EXPORT COMPANY、Pfizer Export B.V.(以上五家均为辉瑞成员企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并保留适当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出的各产品年度预 测的销售计划确定年度生产计划,每月通过产销协调,结合各产品线的生产能力及产品库存情况 下达生产计划,事业部根据生产计划落实生产的按排,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成本等进 行严格监督管理,质量部门对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各生产环节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成产 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监控,EHS 部门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3、销售模式 (1)原料药销售 公司原料药的销售市场按药政法规严格程度主要划分为药政市场和半药政/非药政市场。药政市场 包括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其他国家基本上属于半药政/非药政市场。不论是药 政市场还是半药政/非药政市场,产品推广的流程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初步接洽,交流产品信息, 送样确认质量,交流市场计划时间表,GMP 审计/EHS 审计,药政文件配合等,按客户制剂项目所 处不同阶段配合客户需求推进,产品上市/商业化销售。 公司原料药业务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系传统的自产原料药出口业务,一类系全球制药企业的原 料药合同定制业务。 (2)公司自产制剂产品的销售 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从原料药到制剂的上下游一体化业务,重点对国内制剂业务进行了战略布局, 努力实现由原料药为主的制药企业向综合性国际品牌制药企业的转变。 海正辉瑞拥有抗肿瘤制剂、口服固体制剂和高端培南类制剂生产线。其自产制剂产品依托自主销 售与代理销售相结合的营销模式,通过专业化销售行为及多种学术推广手段,已在各疾病治疗领 域中树立专业产品形象及市场定位。目前自主营销网络已覆盖 31 个省(市、自治区),超过 4500 家医院。对于自营队伍无法覆盖的区域,通过与当地优质代理商的紧密合作,以实现销售广覆盖 和快速增长。 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坤医药有限公司现承担了海正药业自产制剂产品的国内推广业务,包括骨科药 物硫酸氨基葡萄糖胶囊、通络生骨胶囊、保肝护肝类腺苷蛋氨酸注射剂、片剂等品种。 (3)医药商业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医药商业业务主要包括省医药公司的第三方业务以及海正辉瑞在过渡期内推广销售辉瑞产品 的业务。 省医药公司的第三方业务销售模式主要是接受制药企业或其他医药销售代理商的委托,向其采购 药品后销售给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商与批发商。省医药公司主要负责药品(含原料药、 制剂等)的纯销和分销。目前公司主要作为部分制药企业在浙江省的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从事第 三方业务,客户包括辉瑞、杨森、强生等跨国企业以及仙琚药业等国内制药企业。 (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7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8.61%,主要是 1、原料药方面 CMO 业务的增长以及 FDA 解禁带来的产品销量的增加;2、制剂方面是抗感染类及心血管类品种等销 售增长;3、辉瑞注入品种特治星恢复供货后的销售收入增加。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0.13 亿,较 2016 年度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因收入增加 等因素实现毛利增加。 (四)行业发展现状 世界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导致药品需求呈上升趋势,全球医 药市场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2016 年,中国制剂销售额约为 5508 亿(830 亿美元),为仅次于美 国的全球第二大市场,占全球市场份额 8.2%,(数据来源于 IMS)。 “十一五”期间,我国医药制造业发展较快,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 为 23.31%。进入“十二五”后,医药制造业的增速逐渐放缓, 但仍然保持增长势头。2017 年 1-9 月份医药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1715 亿,同比增长 12.1%,实现利润 2420 亿,同比增长 18.4%, 与 2016 年同期 10.0%的收入增速和 13.9%的利润增速相比均有明显提升。 随着国内与医药相关的各项十三五规划加速落地执行,国内制药企业分化加速的趋势已进入常态 化。在环保、安全等监管改革持续倒逼,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人 们健康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居民健康投入持续加大的大环境下,未来医药市场的资源将逐渐向创 新药或高质量仿制药集中。医药的市场需求是一种刚性需求,我国人口众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 药品潜在需求增加,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保障水平和居民购买能力的提升,是药品市场扩张的源 泉。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医药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增长。 (五)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的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我国经济水平稳定 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医疗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政府医疗卫生投入稳步提高,这些因素均促使 医药行业市场需求保持较稳定的增长,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 (六)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创始于 1956 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一家主营抗肿瘤、抗感染、心血管、内分泌、 免疫抑制、抗抑郁、骨科等领域的原料药、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综合性制药企业。公 司 80%的原料药收入来自海外市场,出口覆盖全球 7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全球前十大跨国公司保 持商务、项目、技术及战略合作。国内制剂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医院拥有量超过 5000 家。公司先 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入选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国家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列入“全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中国化学 制药行业工业企业综合实力百强”、“2017 年医药国际化百强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增减(%) 总资产 21,636,418,678.91 20,758,272,494.07 4.23 19,174,426,311.14 营业收入 10,571,526,723.16 9,733,423,460.10 8.61 8,767,428,140.10 归属于上市公 13,566,226.70 -94,428,052.18 不适用 13,566,704.03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141,404,917.44 -283,340,025.21 50.09 -139,065,854.31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6,722,514,670.83 6,755,159,903.78 -0.48 6,919,578,264.52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1,240,708,247.39 775,899,337.79 59.91 736,168,523.74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01 -0.10 不适用 0.0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1 -0.10 不适用 0.0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0.20 -1.38 增加1.58个百 0.19 产收益率(% 分点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737,986,619.26 2,767,196,769.79 2,671,124,606.81 2,395,218,72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831,898.06 6,672,137.90 -8,393,400.91 8,455,591.6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462,464.12 -3,188,115.76 -16,973,264.93 -123,706,000.87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4,475,183.38 95,632,192.41 462,675,145.18 597,925,726.42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7,80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9,46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 0 320,783,590 33.22 无 国有法 司 人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 0 86,524,907 8.96 无 国有法 有限公司 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 3,696,552 33,585,880 3.48 无 未知 组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7,283,459 1.79 无 未知 限公司-东方红新动 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0 14,641,300 1.52 无 未知 限责任公司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 12,658,228 1.31 无 未知 限公司-渤海富盈 35 号单一资金信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600,000 1.30 无 未知 司-东方红京东大数 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 11,497,200 1.19 无 未知 有限公司-陕国 投正灏 11 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 8,837,278 0.92 无 未知 限公司-百年人寿- 传统保险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 8,000,091 0.83 无 未知 第三产业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明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持有浙江海正集团有限 公司 20.136%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 债券余 还本付 交易场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利率 称 额 息方式 所 浙江海 15 海 正 122427 2015 年 8 2020 年 8 8 3.97 本期公 上海证 正药业 01 月 13 日 月 13 日 司债券 券交易 股份有 采用单 所 限公司 利按年 2015 年 计息,不 公司债 计复利。 券(第一 每年付 期) 息一次, 到期一 次还本, 最后一 期利息 随本金 的兑付 一起支 付。 浙江 海 16 海 正 136275 2016 年 3 2021 年 3 12 3.2 本期公 上海证 正药 业 债 月 16 日 月 16 日 司债券 券交易 股份 有 采用单 所 限公 司 利按年 2016 年 计息,不 公司 债 计复利。 券 每年付 息一次, 到期一 次还本, 最后一 期利息 随本金 的兑付 一起支 付。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支付自 2016 年 8 月 13 日至 2017 年 8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2016 年公司债券已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支付自 2017 年 3 月 16 日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 相关公告已于 2017 年 8 月 7 日、2018 年 3 月 9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信评级机构”),根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 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对公司进行定期 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 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 映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 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密切关注与公司以及债券有关的信息, 如发生可能影响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公司将及时通知资信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料,资信 评级机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 评级结果。 如公司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资信评级机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 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监管机构规定的网站予以公告。 5.4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63.60 61.27 3.80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12 0.11 9.09 利息保障倍数 1.39 1.04 33.65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7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8.61%,主要是 1、原料药方面 CMO 业务的增长以及 FDA 解禁带来的产品销量的增加;2、制剂方面是抗感染类及心血管类品种等销售 增长;3、辉瑞注入品种特治星恢复供货后的销售收入增加。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0.13 亿,较 2016 年度相比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因收入增加 等因素实现毛利增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 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公 司按该准则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进 行调整。原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政府补助,变更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 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归集于营 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单独列报。2017 年度的比较财 务报表按新口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况。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和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等 24 家子 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