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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正药业: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2018-12-08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18-146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正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相关议案。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等议案。2018 年 1 月 19 日和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0533)。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180533 号)。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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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文件。


    二、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员工持股计划事项主要是基于
公司自身情况、行业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经董事会慎重研
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员工持股计划事宜。


    三、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议案》,该事
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剑秋先生、王海彬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
料。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做出的审慎决策,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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