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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正药业:关于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2019-02-02  

						债券代码:136275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关于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浙江海正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公司债券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为
避免歧义,若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
及上述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
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2、于债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
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
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均具有同等
约束力。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发行人”或“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12 亿元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 海正债”或“本期债券”)。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16 海正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发行人书面提议,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已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发出《关于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召集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 9:00 时(含)至 15:00 时(含)以通讯方式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会议通知》发布后,发行人提议增加《关于修改“16 海正债”债券品种期
限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因上述临时议案的增加,发行人 2016
年公司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有所变动,但会议的召开
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债券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可以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以
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但补充通知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至少 5 日前
发出。安信证券现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信息

   发行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SH
   存续规模:12.0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1 年 3 月 16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3 月 16 日。
   票面利率:3.20%。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2021 年 3 月 1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信用评级: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6 日发布的《关
于公司债券“15 海正 01”及“16 海正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上海新世纪资
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由控股股东海正集团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会议时间:2019 年 2 月 15 日 9:00 时(含)至 15:00 时(含)
   3、 召开形式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 投票方式:记名投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文件发送至
会议指定邮箱的方式表决,并将原件送达至指定地址
   5、 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jianglp@essence.com.cn
   6、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 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7:00 前(通过电子邮件
的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统的
时间为准)
   8、 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清文、柴柯辰、蒋凌萍
    电话:021-35082189、021-35082090、021-35082712
    邮箱:jianglp@essence.com.cn
   9、 会议投票文件原件(包括附件四、附件五与附件六)寄送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五楼
    联系人:蒋凌萍
    联系电话:021-35082712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人就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担保的议案》(见附件一)

    2、《关于修改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上调幅度的公告时间的议案》(见附件二)

    3、《关于修改“16 海正债”债券品种期限条款的议案》(见附件三)



    四、 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 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委托代理人。

    (2)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a. 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b. 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 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委派的人员。

    (4) 见证律师。

    (5)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可以出席或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其他
人员。

   2、 登记及参会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发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
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
件和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
明文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出席的,应发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
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参加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有本期债券的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发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持有本期债券的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上述材
料均需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参加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
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发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四)、委托人持有本期
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
件;

    (4)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需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
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 17:00 前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jianglp@essence.com.cn。前述文件
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3、 联系方式

    本次会议召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清文、柴柯辰、蒋凌萍

    联系电话:021-35082189、021-35082090、021-35082712

    会议指定邮箱:jianglp@essence.com.cn



       五、 表决程序及效力

   1、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参
见附件五)。

   2、 债券持有人应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 15:00 前将表决文件通过电子邮
件送达受托管理人(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
投票文件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
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同时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 17:00 前将投票文件原
件(包括附件四、附件五与附件六)送达至受托管理人指定地址。

   3、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到
的有效投票为准。

   4、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
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
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
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 每一张“16 海正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6、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次公司债券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7、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视为被
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8、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
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弃权、
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
等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
人承担。



   (附件一、二、三、四、五、六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关于发行人就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担保的议案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开
发行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 海正债”),
“16 海正债”由发行人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同意为“16
海正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发行人书面提议,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海正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特召集全体债券持有人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
券之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审议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称“《募集说明书》”)
中担保情况进行如下修改:
    《募集说明书》原规定为:
    “本次公司债券由控股股东海正集团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现修改为:
    “本次公司债券由控股股东海正集团、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附件二

关于修改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时间的议案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开
发行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以下称“16 海正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海正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鉴于发行人拟申请由其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
“16 海正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发行人书面提议,为维
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特召集全体债券持有人召开浙江海正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之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审议对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
投资者)》(以下称“《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进行如
下修改:
    《募集说明书》原规定为: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现变更为: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5 个交易日,
即 2019 年 2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并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3 月 1
日接受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登记申请。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
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三

           关于修改“16 海正债”债券品种期限条款的议案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开
发行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以下称“16 海正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 海正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发行人提议将“16 海正债”债券品种期限条
款由原先的“3+2”年期修订为“3+1+1”年期,即在原有 1 次回售选择权的基础
上,增加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
将在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5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投资
者有权自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
交易日内,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
债券票面金额回售给公司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四

         “16 海正债”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6 海正债”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
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6 海正债”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019 年   月   日
附件五

          “16 海正债”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16 海正债”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序号                       会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发行人就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
         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 2016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时
         间的议案
 3       关于修改“16 海正债”债券品种期限条款的议
         案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一栏内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
         无效。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3、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的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
         准,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16 海正债”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序                                                        表决意见
                          表决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发行人就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追加
         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 2016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时
         间的议案
   3     关于修改“16 海正债”债券品种期限条款的议
         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决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
者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记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