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或“公司”)2013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 任该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委派李泽业先生、戴铭川先生为该次发行的保 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至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及 2018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金公司”或“本保荐机构”)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 中金公司签署《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 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公司与安信证券签订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之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根据前述 协议,公司与安信证券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协议终止, 安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接。中金公司已委派张磊先生、 徐志骏先生担任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期内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的保荐代表人。 中金公司作为海正药业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海正药业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6 号文核准,公司向 8 名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了 125,822,78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5.8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87,999,987.2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41,497,372.18 元。2014 年 9 月 2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4〕19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477,367,573.04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8,640,648.06 元;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 63,853,160.84 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578,151.27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541,220,733.88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0,218,799.33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00,000,00.00 元,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30,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截至 2018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年末累计 承诺投资 项目 实际使用 实际使用 实际使用 实际使用 实际使用 投入金额 总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年产 20 亿片固 体制剂、4300 76,500.00 20,406.70 11,460.31 8,164.33 6,084.48 2,903.53 49,019.35 万支注射剂技 改项目 抗肿瘤固体制 31,500.00 3.77 978.59 2,473.61 10,982.28 3,481.79 17,920.04 剂技改项目 二期生物工程 86,500.00 40,045.32 34,249.98 7,425.75 5,461.64 87,182.69 项目 194,500.0 合计 60,455.79 46,688.88 18,063.69 22,528.40 6,385.32 154,122.08 0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30,495,437.63 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81040158000000241 65,917,484.76 募集资金专户 州市椒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 1207011129200041518 59,333,696.07 募集资金专户 江支行 1207011114200028632 100,000,000.00 定期存款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7331010182600301448 5,244,256.80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230,495,437.63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开 立的账户 1202087129900184765,公司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新登支行开立的账户 33001617281059599699,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开立的账户 1202087129900184641,在国家开 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开立的账户 33101560024194550000 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阳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 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富阳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富阳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调整建设进度说明 鉴于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二期生物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项目审批 延后、工艺设计调整以及设备采购周期长等因素影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和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延期。 (一)年产 20 亿片固体制剂、4300 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20 亿片固体制剂、4300 万支注射剂技改项目 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 外沙厂区抗肿瘤固体制剂项目分两部分建设内容,一幢抗肿瘤口服固体制剂 生产车间和配套的三废处理中心。截止 2018 年底,抗肿瘤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车 间已建成,预计于 2019 年 6 月份取得 GMP 证书。三废处理中心于 2018 年 11 月份完成设计和前期的报建手续,开始打桩。三废处理中心建设需要先拆除原有 旧厂房,因部分旧厂房、设施前期仍在使用,需待产品转移生产并获得注册许可 后才能拆除。同时现有的三废处理中心,近期还能满足环保要求,达标排放,因 此在项目整体建设过程中优先考虑建设固体制剂生产车间。但根据现行市政规划 要求,三废处理中心不能靠近城市主道路,且设备陈旧,必须重新建设。新建的 三废处理中心,集合了废水、废气、消防水池、应急水池等各项综合功能,根据 其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预计于 2020 年 6 月份完工,为此导致项目的建设期限 延长。 (三)二期生物工程项目 二期生物工程项目位于富阳厂区塘边坞区块,占地约 450 亩,建设工程规模 大,同时包括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安全、环保设施建设,由于项目土地、规划、工 程建设审批手续较长等原因,项目分批开工建设,因此项目建设周期延长;为满 足国际通行 cGMP 和国家新版 GMP 标准,公司在工艺设计和装备比选上严格把 关,关键进口设备的生产制造、交货周期普遍较长,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本 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安全设施投入较大,为满足较高的安全和环保要 求,项目配套工程建设周期延长。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本项目预计于 2019 年 12 月份完工。 三、2018 年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2018 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和效果 经公司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五、2018 年度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8 年度,海正药业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正药业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正药业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4,149.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85.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122.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预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 项目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计 额(1) (2) (4)=(2)/(1) 态日期 重大变化 变更) (3)=(2)-(1) 效益 年产 20 亿片固体制 剂、4300 万支注射 否 76,500.00 76,500.00 76,500.00 2,903.53 49,019.35 -27,480.65[注 1] 64.08 2018 年 6 月 21,016.93 [注 2] 否 剂技改项目 抗肿瘤固体制剂技 否 31,500.00 31,500.00 31,500.00 3,481.79 17,920.04 -13,579.96[注 1] 56.89 2020 年 6 月 [注 3] [注 3] 否 改项目 二期生物工程项目 否 86,500.00 86,500.00 86,500.00 87,182.69 682.69 100.79 2019 年下半年 -5,132.63 [注 4] 否 合 计 194,500.00 194,500.00 194,500.00 6,385.32 154,122.08 -40,377.9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说明所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 51,474.98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中的 51,474.9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51,474.9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且包含尚未到期的 1 亿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公司使用 1 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利多多结构性存款,计入银行存款。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该等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为满足最新的药品生产规范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公司在工艺设计上进行了适当调整,在关键设备的选型和供应商的 考察论证上把关加严,相应项目投资建设的周期有所延长,因此截止日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注 2]::2015 年底,首条固体制剂生产线取得 GMP 证书并投入生产,根据产品的需求,产能逐步增加;2018 年 6 月剩余 1 个制剂车间及相关配套设 施结转固定资产并投产,项目效益在 2018 年度尚未完整体现。 [注 3]: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抗肿瘤固体制剂技改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实现效益。抗肿瘤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车间已建成,预计于 2019 年 6 月份取得 GMP 证书。三废处理中心于 2018 年 11 月份完成设计和前期的报建手续,新建的三废处理中心,集合了废水、废气、消防水池、应急 水池等各项综合功能,根据其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预计于 2020 年 6 月份完工。 [注 4]:2017 年初,二期生物工程中的一个中间体产品开始投入商业化生产,因该项目只有一条生产线投产,处于生产初期,尚未能实现规模效应,公司 会根据产品的市场需求,逐步扩大产能,降低成本费用支出;其余生产线及配套工程均在建,尚未投产,效益尚未体现。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磊 徐志骏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