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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正药业: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4%股权的进展公告2019-12-03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19-139 号
债券简称:15 海正 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 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4%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述交易概述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或“出让方”)
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导
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4%股权的议案》。2019年5月31日,公司在台州市产权
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浙江导明医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明医药(浙江)”)20.24%股权,并由台交所组织实
施交易。2019年10月29日,DTRM Biopharma (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
“导明医药(香港)”或“乙方”或“受让方”)成功摘牌,摘牌价格为14,168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并且与公司完成《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4%
国有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的签署。(相关公告已
于2019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29日、10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
临2019-77号、临2019-78号、临2019-91号、临2019-127号)
    根据原《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出让方将其直接持有的导明医药(浙江)
20.24%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经国家相
关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登记、注册等手续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
额 30%的转让款,剩余款项应在 2019 年 11 月 29 日前支付完成(延期付款部分
加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截至目前,受让方已向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了竞买保证金1,500
万元人民币,扣除保证金尚未支付出让方转让价款为12,668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
元。鉴于目前资产交割的相关手续较之前预计程度更为复杂,如存在中国大陆、
中国香港、开曼群岛等不同法律体系等原因,双方预计交割完成日期较原计划的
2019年11月29日将有所推迟,为保证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价款支付以及资产交割
等工作的顺利实施,本次股权转让双方在充分了解目前所存在相关事项后,已就
本次重组的延期交割达成共识。


    二、本次签订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9年11月29日,公司与导明医药(香港)签订了《浙江导明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20.24%国有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本补充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将提供一切便利协助导明医药(浙江)尽快办理股权转让相关
的备案、登记手续,确保甲方可以开立资产变现账户,用于接收乙方的转让款。
    2、乙方向甲方的尾款支付不得晚于2020年1月10日(延期付款部分加计同期
银行贷款利率),且提供银行保函或符合转让方要求的合法有效担保,该笔款项
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目前的交易进度,受让方虽已支付竞买保证金并成功摘牌,但由于股权
转让手续仍在办理中,尚未达到财务确认条件,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财务部
门将根据最终交易结果进行测算并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做相应财务处理。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合同系交易双方就本次交易之转让价款延期支付达成的约
定,可能存在受让方不能按时支付等不确定性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
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