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67 公司简称:海正药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7,194,131.2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9,391,605.80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4,939,160.58元,加上公司上年度未分配利 润 1,280,160,166.15 元 , 扣 除 2020 年 7 月 分 配 的 现 金 股 利 , 本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546,394,244.81元。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965,531,8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57,931,910.52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 比例为13.8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2020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正药业 60026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锡飞 张敏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华浙广场1号19层B座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 号 电话 0571-85278141、0576-88827809 0576-88827809 电子信箱 stock600267@hisunpharm.com stock600267@hisunpharm.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产销全价值链、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多地域发展的综合性制药企业。根据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公司主营化学原料药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具体包括:化学原料药业务、制剂业务、 生物药业务和医药商业业务,其简要情况如下: 1. 化学原料药业务:原料药以外销和合同定制生产两大模式为主,销售市场以欧美规范药政 市场为主。 2.制剂业务:涵盖抗肿瘤、抗感染、抗结核、保肝利胆等治疗领域,自有品牌制剂的销售以 国内市场为主,并逐步开拓国际市场。 3. 生物药业务:管线产品涵盖抗肿瘤、糖尿病等治疗领域。 4. 医药商业业务:全资子公司省医药公司从事第三方药品的纯销、分销及零售业务(含连锁 药房、电子商务等)。此外,还包括瀚晖制药在过渡期内分销和推广按照合资协议由辉瑞公司拟注 入瀚晖相关产品的业务(该业务在过渡期结束后将转为公司的自产制剂业务)。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原料药及自产制剂的采购模式 公司是国际药政市场中非专利药生产商的原料药供应商,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商需经过 FDA 或 EDQM 及辉瑞、礼来等大客户的评估审计认可;而公司自产制剂所用主辅料以及自用原料药亦需 符合 GMP 的相关要求。 (2)医药商业业务的采购模式 公司医药商业业务主要包括省医药公司的商业流通业务以及瀚晖制药在过渡期内推广辉瑞产 品以及引进第三方制剂进行推广服务的业务。省医药公司的商业流通业务的采购主要通过直接向 制药企业或其代理商采购药品来进行。瀚晖制药制剂产品及原料主要向母公司海正药业及商业合 作 伙 伴 辉 瑞 以 订 单 方 式 采 购 , 主 要 供 应 商 为 PFIZER SERVICE COMPANY BVBA 、 Pfizer Innovative Supply Point International BVBA、Pfizer Overseas LLC、海正药业、海正杭州公司。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并保留适当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出的各产品年 度预测的销售计划确定年度生产计划,每月通过产销协调,结合各产品线的生产能力及产品库存 情况下达生产计划,事业部根据生产计划落实生产的安排,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成本 等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质量部门对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各生产环节的原料、中间产品、半成品、 成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监控,EHS 部门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3、销售模式 (1)原料药销售 公司原料药业务主要包括传统的自产原料药出口业务、全球制药企业的原料药合同定制业务 和国内销售业务。 产品推广的流程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初步接洽,交流产品信息,送样确认质量,交流市场计 划时间表,GMP 审计/EHS 审计,药政文件配合等,按客户制剂项目所处不同阶段配合客户需求推 进,产品上市/商业化销售。 (2)公司自产制剂产品的销售 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从原料药到制剂的上下游一体化业务,重点对国内制剂业务进行了战略 布局,努力实现由原料药为主的制药企业向综合性国际品牌制药企业的转变。 瀚晖制药拥有抗肿瘤制剂、口服固体制剂和高端培南类制剂生产线。其自产制剂产品依托自 主销售与代理销售相结合的营销模式,通过专业化销售行为及多种学术推广手段,已在各疾病治 疗领域中树立专业产品形象及市场定位。截止目前,瀚晖制药销售团队 1,600 多人,销售区域分 为 8 个大区,覆盖 31 个省市自治区以及直辖市,销售范围包括 7,300 余家医院,已成为国内领先 的专业化推广平台,具有营销体系优势。对于自营队伍无法覆盖的区域,通过与当地优质代理商 的紧密合作,以实现销售广覆盖和快速增长。 浙江海晟药业有限公司现承担了海正药业自产制剂产品的国内推广业务,包括骨科药物硫酸 氨基葡萄糖胶囊、通络生骨胶囊、保肝护肝类腺苷蛋氨酸注射剂、片剂等品种。 (3)医药商业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医药商业业务主要包括省医药公司的商业流通业务以及瀚晖制药在过渡期内推广销售辉 瑞产品以及引进第三方制剂进行推广服务的业务。 省医药公司的商业流通业务销售模式主要是接受制药企业或其他医药销售代理商的委托,向 其采购药品后销售给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商与批发商。省医药公司主要负责药品(含 原料药、制剂等)的纯销和分销。目前公司主要作为部分制药企业在浙江省的总代理或一级分销 商从事第三方业务,合作伙伴包括辉瑞、杨森、惠氏、阿斯利康等跨国企业以及奥鸿药业、仙琚 药业等国内制药企业。 (三)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3.54 亿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2.5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实现 110.11 亿元,较 2019 年增长 2.04 亿元,销售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制剂销售收入的增长。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17 亿元,较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增加 3.24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0.56 亿元,非经常性损 益为 3.61 亿元。净利润增加是由于公司制剂销售增长以及营销效率提升带来的利润贡献增加,以 及有息负债规模下降、融资相关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四)行业情况说明 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拉动,我国医药制造业发展迅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2020 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工业营业收入 24,857.3 亿元,同比增长 4.5%;利润总额 3,506.7 亿元, 同比增长 12.8%。 随着政府相继出台法规提高生产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推行带量采购,实施仿制药一致性评 价制度,提高对公立医院采购药品的疗效要求,医药行业面临转型升级。规范化程度不高、研究 能力较弱、资金实力不强、污染严重的企业经营压力增大,将面临转型、寻求龙头企业并购或遭 到市场淘汰,具有较强仿制药与创新药研发能力、销售能力及产品质量优势的企业将占据优势地 位,未来行业内企业整合将加快,行业集中度有望提高。 在市场需求方面,在人口自然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 强、疾病谱变迁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我国已成为 全球药品消费快速增速的地区之一。 总体来看,医药制造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整体供求状况将保持良好 的发展态势。 (五)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但药品的使用事关生命、健康, 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 医药行业没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但由于某些疾病的发生与气候条件变化密切相关, 而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环境状况、医疗水平存在差异,因此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的疾病 谱和用药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单种或某一类药品的消费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或区域性。 (六)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创始于 1956 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一家主营抗肿瘤、抗感染、心血管、内分 泌、免疫抑制、抗抑郁、骨科等领域的原料药、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综合性制药企业。 公司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入选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20,859,772,184.12 21,465,563,454.73 -2.82 21,853,646,480.95 营业收入 11,354,395,743.16 11,071,784,242.87 2.55 10,187,440,965.16 归属于上市公 417,194,131.23 93,072,677.67 348.25 -492,473,970.48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55,637,122.70 -2,520,559,106.58 -611,570,904.22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6,678,665,195.35 6,274,220,451.92 6.45 6,183,496,941.69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1,589,608,756.67 698,388,371.12 127.61 1,446,308,104.48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43 0.10 330.00 -0.5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3 0.10 330.00 -0.51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6.46 1.49 增加4.97个百 -7.64 产收益率(%) 分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819,029,482. 2,835,559,350. 3,200,473,902.0 2,499,333,008.14 44 55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1,410,895.85 312,076,366.33 101,839,343.26 74,689,317.49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85,334,783.27 241,017,129.06 -82,255,106.28 -17,790,116.81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43,625,407.05 523,830,656.25 209,660,758.84 312,491,934.53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5,50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2,78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0 320,783,590 33.22 无 国有法 人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725,700 85,799,207 8.89 无 国有法 限公司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0 14,641,300 1.52 无 未知 责任公司 瑞士嘉盛银行有限公司 9,509,918 0.98 无 未知 -自有资金 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 1,618,436 6,619,036 0.69 无 未知 公司 郑予 5,159,300 0.53 无 未知 胡兴建 4,340,200 0.45 无 未知 周炳基 4,057,800 0.42 无 未知 张敏 4,048,200 0.42 无 未知 余四湘 3,537,700 0.37 无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明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持有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 司 20.136%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 债券余 还本付 交易场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利率 称 额 息方式 所 浙江海 15 海 正 122427 2015 年 8 2020 年 8 0 5.7 本期公 上海证 正药业 01 月 13 日 月 13 日 司债券 券交易 股份有 采用单 所 限公司 利按年 2015 年 计息,不 公司债 计复利。 券(第一 每年付 期) 息一次, 到期一 次还本, 最后一 期利息 随本金 的兑付 一起支 付。 浙 江 海 16 海 正 136275 2016 年 3 2021 年 3 11.81 5.9 本 期 公 上海证 正 药 业 债 月 16 日 月 16 日 司 债 券 券交易 股 份 有 采 用 单 所 限 公 司 利 按 年 2016 年 计息,不 公司债 计复利。 券 每年付 息一次, 到期一 次还本, 最后一 期利息 随本金 的兑付 一起支 付。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支付自 2019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3 月 7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进行本息兑 付和摘牌。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进行本息兑付和 摘牌。相关公告已于 2020 年 8 月 6 日、2021 年 3 月 6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 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对公司进 行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 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 告,动态地反映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资信评级机构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 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密切关注与公司以及债券有关的 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公司将及时通知资信评级机构并提供相关资 料,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 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公司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资信评级机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 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监管机构规定的网站予以公告。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出具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5 海正 01 与 16 海正债跟踪评级报告》 编号: 新世纪跟踪(2020)100380】), 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 2019 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15 海正 01” 信用等级为 AA+,“16 海正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4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 60.42 64.21 -3.79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26 0.20 30.00 利息保障倍数 2.99 1.83 63.39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3.54 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10.11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较去 年同期 108.07 亿元相比增长 1.88%,销售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制剂销售收入的增长。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7 亿元,与 2019 年度净利润 0.93 亿元相比增长 348.25%,增幅较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0.56 亿元,近六年首 次实现扣非后盈利。 2020 年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15.90 亿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持续 改善,截至 2020 年年底,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60.42%,较去年同期下降 3.79 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 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277,294,137.19 -277,294,137.19 合同负债 269,194,675.39 269,194,675.39 其他流动负债 805,664,247.38 8,099,461.80 813,763,709.18 本公司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 2020 年 1 月 1 日 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 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 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和瀚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 晖制药)等 28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