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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2022-01-05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2-02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3.00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3.00 元/股 ,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
         格未发生变化。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目前已处于
         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21 年 3 月实
 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 18,152,415 张,已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登记完成,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15,241,500 元,期
 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海正定转”存续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转
 股的起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转股期起始日原为 2021
 年 9 月 18 日,因 9 月 18 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 1 个交易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股。

     一、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海正定转”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股,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实施
 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96 元(含税)。2021 年 9 月 9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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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 2,736.11 万股。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3.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99 号)。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条款规定,在定价基
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期间,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
(在配股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情况下)、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 HPPC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 HPPC 的转股申
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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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敏、谢雪林、杜敏娜、朱玲丽、张友华、陈良钦、李钦华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7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3,000 股,回购价格为 8.74 元/股。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经
完成,实际回购注销登记限制性股票 173,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12 月 22 日披露的《浙江海
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8 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9 号)、《浙
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129 号)。
    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相关条款的规定,公
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海
正定转”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海正定转”转股价格为 13.00 元/
股,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海正定转”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海正定转”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7 日,
目前“海正定转”处于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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