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9-03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截止 2019 年 3 月 18 日“年产 4,000 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 891.98 万元、“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 2,088.42 万元,合计 2,980.40 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 2019 年底建设完成。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4 号)核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708,35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79,824.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544.6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78,28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541 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五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收购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 96,380.00 96,380.00 2 年产 4,000 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 12,000.00 10,100.00 3 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 12,050.00 11,800.00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5,000.00 1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合计 180,430.00 178,28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态 诺投资总额 金额 日期 收购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 1 96,380.00 89,830.00 93.20% 分批 目公司 100%股权并增资 年产 4,000 吨邻对位(BA)技 2 10,100.00 9,328.05 92.36% 2017 年底 术改造项目 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 3 11,800.00 9,962.14 84.42% 2016 年底 (酸)产品项目 4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15,000.00 7,923.62 52.82% 2017 年三季度 5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45,000.00 100.00% 不适用 合计 178,280.00 162,043.81 90.89% - 注:2016 年-2017 年,公司已先后完成对 5 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的收购。公 司承诺收购上述光伏电站完成后,将根据 5 家光伏电站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分批增资。截止 2018 年底,公司对上述 5 家光伏电站公司的增资尚未完成,未增资余额为 6,550.00 万元。截止 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完成对上述 5 家光伏电站公司的增资。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了原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市场需求等客观因素,为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截止 2019 年 3 月 18 日 “年产 4,000 吨邻对位(BA)技 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91.9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 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088.42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合计 2,980.40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手续。 本次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合计 2,980.40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 额的 1.67%。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 9 台锅炉(1#~9#炉)烟气的脱硝、 除尘、脱硫等处理系统的技术改造,原计划 2017 年三季度之前建成,因公司蒸汽业 务与下游客户投资项目配套,公司 9#锅炉正在建设中,相对应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 将同步实施。公司 9 号锅炉预计 2019 年底开始投入使用,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相 应延期至 2019 年底建设完成。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1、年产 4,000 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年产 4,000 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 拟使用募集资金 10,100 万元。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计划在 2016 年底之前完 成 2,000 吨/年邻对位(BA)产品装置主体工程建设并进入试车和产品市场投放,二 期产能结合市场情况预计在 2017 年底之前完成所有产品装置建设。项目投产后预计 年均净利润为 2,001.11 万元,其中,2018 年预计净利润为 676.67 万元,2019 年预 计净利润为 2,206.7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328.05 万元,投资进度 为 92.36%。邻对位(BA)是公司磺化医药产品“邻硝基对甲砜基甲苯(NMST)”的 下游衍生产品。公司在磺化医药领域自主研发了三氧化硫磺化法发明专利,是业内 唯一采用三氧化硫连续磺化管道反应技术的企业,相比国内其他厂商采用的氯磺酸 磺化法工艺技术水平更高,安全环保、生产成本优势明显。由于项目涉及到自主研 发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难度相对较大,项目整体进度比预期有所推迟。在自主研发 生产工艺产业化过程中,国家环保政策对于安全环保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由于 生产装备不断完善及安全环保提升需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出预期。使用募集资 金建成了 2,000 吨/年邻对位(BA)一期主装置以及 4,000 吨/年的公共系统,并于 2018 年实现产业化投放市场。2018 年,公司邻对位(BA)产品累计销售 528.76 吨, 公司邻对位(BA)产品具备技术领先优势,投放市场后利润超出预期,实现净利润 1,505.83 万元。按现有市场环境,公司“年产 4,000 吨邻对位(BA)技术改造项目” 已建成的 2,000 吨 BA 产能 2019 年预计将实现 3,000 万元以上的预期经济效益,超 出原 2019 年整体预计效益。 公司邻对位(BA)产品是全球第七大除草剂、玉米田第一大除草剂——甲基磺 草酮的重要中间体,主要为世界 500 强企业先正达定制。根据财通证券研究报告数 据,2018 年,甲基磺草酮原药价格(截止 2018 年 8 月 5 日)为 23 万元/吨,同比 上涨 87%,市场景气程度超出公司预期。同时,公司磺化医药业务技术领先,已奠 定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未来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将成为公司业务发展重点之一 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因此,公司将进一步规划磺化医药产业的战略发展。此外, 公司在邻对位(BA)产品的自主研发上取得了进一步突破,公司拟优化邻对位(BA) 产品的生产工艺,加强安全环保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 项目二期 2,000 吨/年产能自筹资金建设,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 公司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3 万吨/年植物 油酸、 万吨/年植物硬脂酸、2 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酸、1.5 万吨/年 C16-18 脂肪醇、 1.5 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醇,估算总投资为 12,050 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资 11,800.00 万元,计划于 2016 年底之前建设完成。 公司“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已于 2016 年部分安装完成,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962.14 万元,投资进度为 84.42%。新项目投产后,增加了产品附加值、丰富了公司产品品种,同时多品种的 优化,提升了公司产能利用率,项目整体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年产 16 万吨 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均净利润 3,182.13 万元,2018 年该 项目累计实现净利润 4,429.64 万元,经济效益已达预期。 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及后续安排如下: 公司“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是公司“年产 20 万吨放空 氢气回收生产脂肪醇(酸)项目”生产装置在下游领域的多元化拓展,建设目的是 为了丰富公司脂肪醇(酸)产品结构,提高生产装置开工率,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经 济效益。但受外部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单组份脂肪醇及植物硬脂酸产品经济效益下 滑,公司调整了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当前及预期市场环境情况,经综合考虑, 公司拟暂缓实施 1.5 万吨/年单组份脂肪醇及 8 万吨/年植物硬脂酸项目,“年产 16 万吨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 9 台锅炉(1#~9#炉)烟气的脱硝、 除尘、脱硫等处理系统的技术改造,计划 2017 年三季度之前建成,确保公司热电厂 烟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燃气轮机组排放限 值要求,并同步安装污染物检测设备,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公司 8 台锅炉(1#~8# 炉)已于 2017 年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上述目标。 因公司蒸汽业务与下游客户投资项目配套,公司 9#锅炉正在建设中,相对应的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将同步实施。公司 9 号锅炉预计 2019 年底开始投入使用,烟气超 低排放改造项目相应延期至 2019 年底建设完成。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 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是根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 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980.4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使用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营效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披露。 公司拟将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进度延期至 2019 年底是根据客观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 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履行 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事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 观情况做出,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未 来发展资金所需,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 有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效益;本次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 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上述事项的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华信证券认为:嘉化能源本次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华信证券 对嘉化能源《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无 异议,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信证券关于嘉化能源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