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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化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9-02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9 年 3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上午 11:3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
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9 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8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00,178,312.41 元,其中 2018 年母公司实现税后
净利润 1,043,114,763.7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4,311,476.37 元,加上前期滚
存未分配利润 1,172,937,633.72 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111,740,921.07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
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4)。




    (六)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2018 年度)》。




    (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的议案》

    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有利于改善公
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效益;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
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