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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化能源:2016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2019-04-1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 2288 号)




2016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一九年四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嘉
化能源”)对外公布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
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
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1
                                                     目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3
第四章     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 ................................................................ 14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7
第六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18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9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 20
第九章     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1
第十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22
第十一章      其他情况.................................................................................................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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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监会[2016]998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公司债券”或“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G16 嘉化 1,债券代码:136445。



四、发行主体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
六、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



七、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78%。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
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
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6 年 5 月 23 日。本期债券
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5 月 23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5 月 23 日为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5 月 23 日。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1 年 5 月 23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到期日前 3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期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
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4
九、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十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浙商证券。




                                 5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中文名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管建忠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32,730,543 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 1,432,730,543 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04 月 03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 228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 2288 号

    邮政编码:       31420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马现华

    公司电话:       0573-85585166

    公司传真:       0573-85585033

    所属行业: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储存、直拨直销)(范围详
                     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5 月 14 日),移
                     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发电服务,供热服务,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
    经营范围:
                     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与销售,塑料制品、针纺织品、
                     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五金电器、钢材、机电设备、建筑
                     材料、日用百货、工业用脱盐水及其它工业用水、粉煤灰、煤渣、
                     脱硫石膏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气瓶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463411432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
    公司主要制造和销售蒸汽、氯碱、脂肪醇(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含邻
对位系列产品)以及硫酸系列产品,全资子公司经营港口码头装卸、仓储业务及
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是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核心企业,在园区建立了以化工新材
料为主导,辐射了区内主要企业相关产业链,形成了上下游互利互补的循环经济
运营模式。公司主要以热电联产为核心装置,通过先进高效的透平机组生产的电
和蒸汽,用于公司自身化工装置的生产,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含邻对位系
列产品)、脂肪醇、硫酸等化工装置产生的化学产品和物料与园区内其他企业构
成循环供应链。
    公司主要产品辐射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园区内客户企业通过管道输送实现销
售;对于园区外企业,主要产品通过车、船运输实现销售;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港
口出口到欧洲、印度等市场。
    发行人子公司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福码头”)利
用海河联运及区域液体最大化工码头与企业管道相连的优势,通过便捷的陆运和
水运运输,为园区企业提供液体化工和相关原材料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光伏
发电公司是利用太阳能技术发电,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引导下,供给侧改革继续深化,以绿色环保、
安全生产为前提,公司在循环经济、客户资源和技术环保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进一
步显现,保持了稳健的发展。2018 年园区内企业蒸汽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充
分发挥了公司循环经济的优势;脂肪醇系列产品保持装置满负荷开工,产销量创
新高;氯碱市场整体保持较好发展态势,公司的氯碱产品在园区内拥有稳定的管
道客户,园区外有着多年良好稳定的合作伙伴,市场竞争力强,氯碱装置开工率
和效益保持较高水平;随着公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装置规模和技术升级,新产品
BA 投放市场,磺化医药系列产品中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上升、盈利水平进一步提
高。

                                  7
       2018 年嘉化能源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领域十强(资源与环境)、安全生产先进集体、2018 年度嘉兴港区纳税贡献
十强企业(特等奖)、2018 年度嘉兴港区新型工业化先进企业等荣誉,美福码头
获得口岸诚信管理先进单位。
       1、2018 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经公司上下共同努力,2018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56.0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1.00 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80 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0.04%;实现每股收益为
0.75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7.14%。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65.41 亿元,比上年末上升 1.14%;资产负债率 19.52%,比上年末下
降 5.47%;利息保障倍数 49.80,比上年同期上升 97.85%。
    2018 年公司实施了现金人民币 5 亿元回购公司股票并予以注销;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
    2、2018 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再创经营佳绩
    2018 年公司立足于园区较为完善的产业链和循环经济体系,充分发挥了企
业自身良好的管理优势、环保优势、技术创新、成本和区域优势,保持了稳健增
长。
    蒸汽业务立足于园区,蒸汽销售量稳步增长。全年蒸汽产品销售量较 2017
年增长 6.61%,实现销售收入 131,377.33 万元,较 2017 年增长 8.69%。
       脂肪醇(酸)产品产业链进一步延伸,细分产品行业市场进一步深化,使公
司在国内外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了规模及多品种优势,为脂肪醇(酸)
在同行业竞争中取得了主动权,也为公司赢得了更多的合作伙伴。全年脂肪醇(酸)
产品销售量较 2017 年增长 12.58%,实现销售收入 218,024.06 万元,较 2017 年
下降 10.67%,主要原因为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氯碱行业整体保持了稳定发展的态势,公司与日本帝人等战略客户长期保持
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进一步优化产品销售区域内客户结构,氯碱开工率处于较
高水平。依托循环经济优势,氯碱的副产品放空氢气得到充分利用,获得较好的


                                        8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年氯碱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100,106.01 万元,较 2017 年
增长 3.43%。
    随着磺化医药 BA 新产品的投产及 TA 装置投入运行,磺化医药系列产品产
业链进一步延伸,产品附加值得到很大提高,品种更加丰富,巩固了行业龙头地
位。全年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52,455.69 万元,较 2017 年增长 50.20%。
    在国家由经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中,公司以技术和环保领先
优势,通过循环经济来实现资源、能源的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通过完整的产业
链使公司的各单项产品都能通过配套优势增强各自的市场竞争力,又能通过产品
的聚合效应提升公司的整体效益和综合实力,循环经济和技术创新两大特点带来
了组合优势,公司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做好公司的核心业务。
    (2)持续研发创新,磺化医药产业链再获大发展
    公司持续将科技创新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支撑,科技竞争力日益增强,
科技成果产业化成效显著。
    2018 年,自主创新产品 BA 成功实现产业化,为公司磺化医药产业的发展
增添了强大的动力。公司自主研发的磺化医药下游高附加值新产品 BA 成功实现
了工业化的稳定运行,全年 512 吨产品推向市场。
    公司 3.8 万吨 TA 生产装置 2018 年投入运行,不但解决了磺化医药产业的
后续发展瓶颈,也为磺化医药产业下游磺化油、甲砜甲苯、酰胺等系列产品的附
加值提升做好了准备。3.8 万吨 TA 系列衍生新产品已逐步得到下游客户的认可。
    一系列自主创新连续化工艺的实现,实现了公司磺化医药这一核心产业的快
速发展。
    (3)重视安全环保工作,节能减排凸显社会责任感
    2018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通过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抓好安全教育等工作,使
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计投入安全费用 2,230.00 万元。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建设实施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项目,治理有机废
气,以及积极进行废水处理设备技术升级工作,通过优化工艺从源头上减少废水
量,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全年共计投入环保资金 13,716.82 万元。
    公司继续加大节能技术改造,2018 年持续投入并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完善


                                    9
节能管理网络,建设能源“双控”试点示范企业。
    (4)热电联产产能进一步释放,循环经济产业链进一步完善
    热电联产是嘉化能源的核心业务,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中两台 450 吨/时高温
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7 号和 8 号炉)和一台 45 兆瓦高温高压抽汽背压式汽轮
发电机组全年投入运行。由于下游客户项目建设延期,增量蒸汽使用延后,9 号
炉机正在建设中,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蒸汽供应等级,使企业具备低压、中压、
次高压及高压的各等级的蒸汽供应能力,满足供热区内各类企业对不同蒸汽等级
的需求,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目前园区内冷凝水回收输送给
嘉化能源的有近十家公司,年回水量约 143 万吨,公司通过冷凝水回收项目的实
施,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1、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度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比上年
分行业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      (%)        (%)      (%)

 能源      1,313,773,271.70      910,435,392.84        30.70      1.95          3.41      -0.98

 化工      4,036,941,969.49   2,862,362,391.03         29.10       0.11        -4.72       3.59

港口业
            136,141,902.35        27,843,520.20        79.55     -13.72        14.34      -5.02
  务

光伏发

             72,563,170.79        65,586,243.73         9.61      4.56         26.56     -15.72
  电
 合计      5,559,420,314.33   3,866,227,547.80         30.46      0.20         -2.39       1.84


    2、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度                          营业      营业成    毛利率
                                                                    收入      本比上    比上年
  分产品                                               毛利率       比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年增减      增减
                                                       (%)        年增      (%)     (%)
                                                                  减(%)
   蒸汽       1,313,773,271.70      910,435,392.84       30.70        8.69      13.18     -2.75

                                             10
   氯碱        1,001,060,098.61    554,140,423.73        44.64      3.43      5.58       -1.13

脂肪醇(酸) 2,180,240,577.04     1,922,389,186.02       11.83    -10.67    -10.91       0.24
硫酸(总酸
                 96,780,671.64      65,376,789.59        32.45     20.87     23.69       -1.54
    量)
磺化医药系
                524,556,899.61     209,433,429.33        60.07     50.20     17.33      11.19
  列产品
   氢气          34,876,504.03        2,102,993.91       93.97     -6.67    -10.11       0.23

装卸及相关      136,141,902.35      27,843,520.20        79.55    -13.44     16.37       -5.24

 光伏发电        72,563,170.79      65,586,243.73         9.61      4.56     26.56      -15.72

   其他         199,427,218.56     108,919,568.45        45.38    -16.07    -33.60      14.42

   合计        5,559,420,314.33   3,866,227,547.80       30.46      0.20     -2.39       1.84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总
资产为 814,950.60 万元,较 2017 年末减少 5.7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合计为 654,073.25 万元,较 2017 年末增长 1.14%。
    2018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60,376.26 万元,同比增长 0.50%;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017.83 万元,同比增长 13.59%。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资产合计                   8,149,505,964.22          8,642,081,293.21      -5.70%

            负债合计                   1,591,025,805.46          2,160,044,891.12     -26.3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
                                       6,540,732,474.65          6,466,869,833.69       1.14%
            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58,480,158.76          6,482,036,402.09       1.1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1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5,603,762,607.90    5,576,006,079.31      0.50%

         营业利润               1,292,483,373.56    1,163,296,175.99      11.11%

         利润总额               1,292,249,602.95    1,146,551,426.08     12.71%

          净利润                1,104,119,390.13      971,553,651.44     13.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0,178,312.41      968,529,145.99     13.5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41,115,029.13        594,063,084.37     24.75%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93,863,056.01      -624,937,893.22     -36.98%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98,366,751.80       971,153,101.33    -213.10%
          额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 369,328.00 万元,其中
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55,167.91 万元,未使用额度为 314,160.09 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1)发行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 10,000.00 万元,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52%。
    (2)发行人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情况。




                                      1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98 号文核准,发行人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本期公司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 5 月 19 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公司绿色项目——公司热电联产机组扩建
项目,其中本期债券的 3 亿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置换公司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的银行
项目贷款。
   2016 年 6 月,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全部用于置换了热电联产机组扩
建项目的银行项目贷款,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2018 年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13
            第四章       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


一、绿色项目进展情况


   本期债券的绿色项目为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嘉兴乍浦开发区
的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实施主体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主要内容为扩建 3 台 450 吨/时高温高压循环
流化床锅炉和 2 台 45 兆瓦高温高压抽气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告的《绿色公司债券绿色项目进展及环境
效益 2018 年度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建设完成两 450 吨/时高
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7 号锅炉和 8 号锅炉)和一台 45 兆瓦高温高压抽气背
压式汽轮发电机组(7 号汽轮机),9 号锅炉已于 2018 年内开始施工建设。因园
区内原新增项目延期,8 号汽轮发电机组建设所需新增热负荷的参数和用量仍在
统计,待数据确认后开展选型工作。2018 年的项目进展如下:
   2018 年 1 月 2 日:签署 9 号锅炉的技术协议;
   2018 年 1 月 26 日:签署 9 号锅炉的采购合同;
   2018 年 5 月 29 日:签署 9 号锅炉电动给水泵的采购合同;
   2018 年 7 月 16 日:签署 9 号锅炉的风机采购合同;
   2018 年 7 月 16 日:获得 9 号锅炉机组扩建土建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绿色项目环境效益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告的《绿色公司债券绿色项目进展及环境
效益 2018 年度报告》,2018 年内,发行人向乍浦经济开发区共 27 家企业供应蒸
汽,本绿色项目累计年供热 10,426,337.73 吉焦,年供电 16,025.43 万度,所产生
的环境效益见下表:

       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指标(单位)                       数值

         年节约标准煤量 (吨标煤)                                 189,044.30


                                      14
    年温室气体减排量 (吨二氧化碳当量)                                 521,072.74

           年二氧化硫减排量 (吨)                                           26.70

           年氮氧化物减排量 (吨)                                          309.66

    注:
    年节约标准煤量:是指项目年供热节约的标准煤量加上年供电节约的标准煤,是根据《热
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 26 号)中技术规定附件 2 《热电联产项
目可行性研究计算方法》 的年节约标准煤量的公式(7-23)计算。
    年温室气体减排量:是指项目年节约的标准煤量所带来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是根据《中
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第五章核算方法的燃料燃烧排
放的公式(2)计算。
    年二氧化硫减排量:是指项目年节约的标准煤量所带来的二氧化硫减排量,是根据《排
污收费制度》 的第四章排污费征收管理(二)废气排污费计算的燃煤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量计算中的 SO2 排放量的公式计算。
    年氮氧化物减排量: 是指项目年节约的标准煤量所带来的氮氧化物减排量, 根据《排
污收费制度》的第四章排污费征收管理(二)废气排污费计算的燃煤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
计算中的 NOx 排放量的公式计算。
    经测算,从 2018 年 1 月 1 日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的综合热效率、
单位供热标准煤耗和单位供电标准煤耗均满足《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 年版)》
第 4 节重点行业产品和工序能效附表 4 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工序)能效表的要
求和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准入条件。
 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指标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
                            2018 年指标值      浙江省准入值
       (单位)                                                        限定值
   综合热效率(%)                    86.33               ≥70                 55

   单位供热标准煤耗
                                      39.20             ≤40.5                 42
       (kgce/GJ)
   单位供电标准煤耗
                                     163.35              ≤270                400
     (gce/kWh)

    注:
    综合热效率(%):是指项目统计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和与总标准煤耗
量的热量之比,是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DB33/642-2012)第五章计算方法 5.1 综合热效率的公式(1) 计算。
    单位供热标准煤耗(kgce/GJ):是指项目统计期内向外供热的单位供热量的标准煤消耗
量,是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DB33/642-2012)第
五章计算方法 5.3 单位供热标准煤耗的公式(3)计算。
    单位供电标准煤耗(gce/kWh):是指项目统计期内向外供电的单位电量的标准煤消耗量,
是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DB33/642-2012)第五
章计算方法 5.4 单位供电标准煤耗的公式(4)计算。
    总体而言,本项目的实施基本满足了乍浦经济开发区生产企业的供热需求,

                                       15
使零散的小锅炉供热转变为集中供热,大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了区域内的
资源消耗、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有利于节能减排。



三、绿色项目跟踪鉴证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出具普
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 1507 号《独立鉴证报告》,认为“基于已实施的程
序及获取的证据,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贵公司 2018 年度绿色债
券环境效益报告中所列示的绿色项目七个环境效益指标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编报标准编制。”




                                   16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因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涉及减资,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召集人”)
召集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G16 嘉化 1”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不要
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原定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召开,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张数占本期未偿还债券张
数总额的比例未达到二分之一以上,本次会议召集人决定将本次会议延期至
2018 年 8 月 13 日召开。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G16 嘉
化 1”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
担保的议案》。




                                     17
            第六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期债券无内外部增信机制。2018 年度内,本期
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正常执行,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
承诺一致。公司把兑付债券的资金安排纳入公司整体资金计划,以保障存续期内
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8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正式起息,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支付
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




                                     19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将在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布后 2
个月内出具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
级报告。




                                 20
第九章 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度内,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为马现华先生,发生变动情况;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为吕赵震先生,未发生变动
情况。




                                  21
                第十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18 年度,浙商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以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的约定,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持续关注本公司的资信状况、监测本公司是否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对本公司指定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的利息偿付情况进行
监督、召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并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浙江嘉化能
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




                                   22
                         第十一章         其他情况


一、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相关当事人


    2018 年度,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三、重大事项


    因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及 9 月 3 日将回购的 9,482,546 股及 51,780,523 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公司总部本由 1,493,993,612 股减少至
1,432,730,543 股。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本次回购不会
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23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之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