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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化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的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现就 2020 年 12 月 07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嘉化能源 2020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嘉化能源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价格由 5.09 元/股调整为 4.89 元/股。我们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嘉化能源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嘉化能源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经获得股
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 2020 年员工
持股计划交易价格。




   二、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内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本次关
联交易合同部分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调整事项的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
调整事项时已回避表决,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徐一兵:               苏涛永:               李郁明: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