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嘉化能源 600273 华芳纺织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现华 胡龙君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 道2288号 电话 0573-85585166 0573-85580699 电子信箱 maxianhua@jiahuagufen.com jhnydsh@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范围:公司主要制造和销售脂肪醇(酸)、蒸汽、磺化医药以及氯碱、硫酸等系列产 品,子公司经营港口码头装卸、仓储业务、新能源发电业务及氢能、加氢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等。 经营模式:公司是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核心企业,在园区建立了以化工新材料为 主导,辐射区内主要企业相关产业链,形成了上下游互利互补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公司主要以 热电联产为核心装置,通过先进高效的透平机组生产的电和蒸汽,用于公司自身化工装置的生产, 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脂肪醇、硫酸等化工装置产生的化学产品和物料与园区内其他企业构 成循环供应链。 公司主要产品辐射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园区内客户企业通过管道输送实现销售;对于园区外 企业,主要产品通过车、船运输实现销售;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港口出口到欧洲、印度等市场。 美福码头利用海河联运及区域液体最大化工码头与企业管道相连的优势,通过便捷的陆运和 水运运输,为园区企业提供液体化工和相关原材料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 光伏发电公司是利用太阳能技术发电,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氢能源产业利用公司副产氢优势,通过提纯加压产出纯度为 99.999%的氢气,提供给下游加氢 站及其他需求客户进行销售。 行业情况说明: (1)蒸汽供热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指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做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的生产方式, 即同时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较之分别生产电、热能方式节约燃料。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 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成为循环经济的一种发展模式。 2018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 见》提出要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在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到 2020 年,具备改 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高污染燃煤电厂逐步关停。 我公司已实现了超低排放。 公司通过热电联产机组产生蒸汽供热,蒸汽主要用于公司各化工装置及向化工新材料园区企 业供热。公司按照批准的供热范围向园区及周边企业提供蒸汽供热,供热产品的需求量主要取决 于企业自身蒸汽用量、园区落户企业数量及蒸汽需求量和供热范围内周边企业的蒸汽需求量。随 着园区企业后续项目不断开工建设投产,园区企业蒸汽需求量每年都将保持稳定增长。 (2)化工行业基本情况 随着国家对高质量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并加大了对散乱污企业的关停和整治,化工行业市场 整体、特别是技术领先的企业向好的态势得到进一步确立,规模化、绿色环保的化工企业优势越 来越明显,化工产业集中度得到明显提升。(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 “行业经 营性信息分析”)。 (3)码头装卸行业基本情况 美福码头为液体石油化工码头,鉴于本地区岸线资源有限,现有液体化工码头资源优势更加 显著。依托后方化工新材料园区的综合优势,美福码头吞吐量稳步提升。 (4)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2020 年是我国光伏发电由补贴依赖进入平价的关键一年。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模式仍将采用 平价项目优先,对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实施竞价的管理模式。因为是有国家补贴的最后一年,企 业项目建设积极性明显提高。虽然受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但 2020 年光伏市场规模实际新增 48.2GW,同比增长 81.7%。2020 年光伏市场的增长,以国家补贴项目为主,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 平价项目,为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做准备。 为促进光伏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战略转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20 年 1 月,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财建〔2020〕4 号),充分保障能源政策的延续性和存量项目的合理收益,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电 价补贴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静金太阳、铁门关利能、托克逊金太阳、吉木乃海锦、龙井中机五家地面 集中式光伏电站(100MW)均已纳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公司 光伏装机容量 123MW(其中地面 100MW,分布式光伏 23MW)全年发电量 1.58 亿千瓦时,同比增 长 2.18%,光伏利用小时数 1300 小时,同比增长 40 小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9,907,118,333.94 8,890,595,073.64 11.43 8,149,505,964.22 营业收入 5,567,617,516.91 5,369,034,304.23 3.70 5,603,762,607.90 归属于上市公 1,303,726,787.32 1,226,973,543.86 6.26 1,100,178,312.41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1,319,911,739.10 1,221,770,238.50 8.03 1,079,927,905.82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7,757,600,147.15 6,964,744,453.61 11.38 6,540,732,474.65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1,419,765,298.83 1,412,245,656.12 0.53 741,115,029.13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91 0.88 3.41 0.7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91 0.88 3.41 0.7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7.38 18.28 减少0.90个百分 16.64 产收益率(%) 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182,027,622.71 1,330,424,642.96 1,405,882,030.84 1,649,283,22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3,443,249.66 311,280,434.65 296,416,332.82 452,586,770.19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244,054,501.13 308,322,588.64 296,531,923.96 471,002,725.37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08,202,863.44 567,018,090.43 386,564,697.11 357,979,647.85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6,13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9,15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 股份 性质 数量 股份 状态 数量 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 -20,000,000 447,389,604 31.23 0 质押 39,160,000 境内 限公司 非国 有法 人 嘉化集团-财通证券 2,909,454 137,909,454 9.63 0 无 0 其他 -19 嘉 EB01 担保及 信托财产专户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 0 40,785,336 2.85 0 无 0 其他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10,786,447 24,949,630 1.74 0 无 0 其他 司 管建忠 0 20,159,064 1.41 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嘉兴聚力肆号股权投 0 16,000,000 1.12 0 无 0 其他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嘉兴聚力壹号股权投 0 15,010,000 1.05 0 无 0 其他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3,772,040 13,772,040 0.96 0 无 0 其他 司-华夏鼎沛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郑素丽 9,241,201 12,262,501 0.86 0 无 0 境内 自然 人 东吴(苏州)金融科 -3,705,500 9,998,000 0.70 0 无 0 境内 技有限公司 非国 有法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 明 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管建忠;嘉兴聚力肆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嘉兴聚力壹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国投聚力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5.6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4 亿元,比上年同期 上升 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20 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8.03%;实现每股收益为 0.91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3.4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 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 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 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受影响的报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审批程序 容和原因 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将与销售商品、提 预收款项 -82,274,424.44 -75,433,330.60 供服务相关的预收 合同负债 72,831,369.63 66,755,159.82 款项中未来应向客 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部分重分类至合同 其他流动负 财政法规 负债,将其中尚未 债 9,443,054.81 8,678,170.78 发生的增值税纳税 义务作为待转销项 税额重分类至其他 流动负债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 加/(减少)):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同负债 31,185,003.65 24,527,538.33 预收款项 -35,214,083.21 -27,716,118.31 其他流动负债 4,029,079.56 3,188,579.98 对 2020 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58,881,488.66 29,752,217.35 销售费用 -58,881,488.66 -29,752,217.35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嘉兴市港区艾格菲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 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 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嘉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合大屋顶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盛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明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临安区臻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合粮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新晨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嘉佳兴成有限公司 GlacoHingCompanyLimited 江苏嘉化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嘉化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明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常熟嘉化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常嘉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嘉化未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