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嘉化能源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2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
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 年 3 月 29 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
或“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
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
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
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
编制 2021 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 同时公司选择该方法中的简化处理方案,即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
营租赁,租 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
行必要调整。采用该方法,不影响公司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
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
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