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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化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1-05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
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于 1998 年 4 月 3 日经江苏省人民
公司系于 1998 年 4 月 3 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
                                                 政府“苏政复(1998)6 号”文批准,
政复(1998)6 号”文批准,采取发起设立方式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
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在浙江省工商行
                                                 司。公司目前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码为:320000000011319。
                                                 用代码为:913300007463411432。
第三条 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 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2003]41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于 2003 年 6 月 27 日在   第三条 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证监会”)“[2003]41 号”文批准,首
可[2014]918 号”及“证监许可[2014]919 号”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文核准,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同时向交易对方浙       万股,于 2003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96 个公司、合伙企       交易所上市。
业、自然人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32,465,261
股,以及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820,00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现 已 增 加 至
1,306,285,261 股。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7]84 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87,708,351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1,493,993,612 股。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回购的人民币普通
股 9,482,546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减 少 至
1,484,511,066 股。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回购的人民币普通
股 51,780,523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减 少 至
1,432,730,543 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32,730,54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1,420,000,0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32,730,543 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均为普通股。                                    1,420,000,00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内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