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5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上午 10:30
时在公司南湖区南湖大道槜李路嘉南美地 1 号楼 29 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
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
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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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
通知》(财会〔2021〕3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
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9)。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26,442,888.13
元,其中 2022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983,425,971.93 元,加上前期滚存
未分配利润 3,706,630,048.82 元,2022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4,690,056,020.75
元(2022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
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401,945,207
股 , 扣 除 回 购 专 户 中 的 股 份 2,031,500 股 , 以 此 计 算 拟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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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978,426.75 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0)。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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