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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化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化能源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新增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此次预计
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关联交易合同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
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