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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2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本年度,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
权。在报告期内通过事前审阅会议资料,召开、出席和列席会议,听取公司各项
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掌握提案决策形成的过程,对经营管理层加强企业管理、
依法经营等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并提出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了监
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召开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18项议案: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经营计划》、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1 年度环境、社会、公司
治理(ESG)报告》、《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以及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
情况的议案》。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及运作情况发表的意见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对公司拟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员工持股计划、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及会计估计变更、
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并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
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
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
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
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我们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
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
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专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之签署页)




 宋建平:                马小琴:                  刘奕斌: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