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2019-01-1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股权激励股票第一次解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8年1月18日登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条件已全
部满足。除激励对象林奉儒、张国宝、徐向斌、姚钰、王萍、康晓燕、关荣志、
张莹璞、俞炯和孙毅毅等10人外,其余激励对象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可足
额解锁限制性股票。其中,林奉儒、张国宝、徐向斌、姚钰、王萍、康晓燕、关
荣志和张莹璞等8人因离职未进行年度考核,由公司回购其全部限制性股票;俞
炯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全部解锁要求,其个人绩效考
核分数为85分,故本次解锁其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部分的90%(即其全部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36%);孙毅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全
部解锁要求,其个人绩效考核分数为78.8分,故本次解锁其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
锁部分的80%。
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7,981,220股,我们同意股权激励
股票第一次解锁在规定时间内实施。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林奉儒、张国宝、徐向斌、姚钰、王萍、
康晓燕、关荣志和张莹璞等8人因离职未进行年度考核,公司回购其全部限制性
股票;俞炯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全部解锁要求,其个
人绩效考核分数为85分,故本次解锁其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部分的90%(即其
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6%),因俞炯解锁后当日离职,故公司回购其剩余未解锁
限制性股票,即其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的64%;孙毅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
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全部解锁要求,其个人绩效考核分数为78.8分,故本次解
锁其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部分的80%,公司回购其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部分
的20%。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0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18.356
万股,回购价格为25.4538元/股。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股权激励股票。
独立董事:李援朝 王迁 薛爽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