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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瑞医药: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01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0-08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认真审议并同意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3 票              反对:0 票               弃权:0 票
    二、《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
决策合法、有效,《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江苏
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
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
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使管理层紧紧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助于提升公
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核实〈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确定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
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
要进行激励的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赞成: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因监事熊国强的关联方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受益
人,已回避表决,其余 2 名监事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